“拿着鸡毛当令箭!”福建莆田,一卡车司机开车经过收费站过磅时,电脑显示27.75磅,但女收费员就是拦着不让他走,表示:他的车是6轴,目测不可能拉这么点货。还叫来站长、交警等人来监督,结果啪啪打脸。
郑大哥是一个大卡车司机,不管春夏秋天,严寒酷暑,他都开着自己的大车奔波在路上,挣的都是辛苦钱。
因为长年累月的开车,他的驾驶技术非常娴熟,对自己的车况和货物重量都十分了解。
一次,郑大哥送完货往回走,顺道拉了一些货,这些货不多,大概只有几吨重,但是苍蝇肉也是肉,能挣一点是一点。
他并没有因为货物少就掉以轻心,而是认真装货、检查车况,然后才出发。
一路上都很顺利,郑大哥的心情也十分愉悦。没想到,当他开车经过收费站准备上高速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在收费站过磅时,电脑显示他的车和货物一共27.75吨,数据一切都很正常,郑大哥松了一口气,以为很快就可以离开了。
但没想到的是,当他正准备开车离开时,收费员却将他拦住了。
收费员是个女的,她一脸严肃的表示,数据不对,让他退回去重新过磅。
郑大哥很疑惑,但并没有拒绝,而是乖乖倒车,又过了一次磅,这次,数据依然显示27.75吨,在正常范围内。
没想到,这个女收费员忽然不放行。郑大哥很是郁闷,自己一切正常,为什么不让自己走呢?
他心里很不痛快,但还是尽力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没想到,女收费员直接开口表示:“你的车是6轴的车,怎么可能只拉这么点货,目测不可能这么轻,肯定是数据错了。”
郑大哥一听便气不打一处来:“你管我是几轴的车,电脑两次都显示我不到28吨,你凭什么不让我上高速!”
但不管他怎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女收费员就是不放行,他感觉这个女收费员就是在故意找茬。
他再也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怼道:“你还目测,目测那么好使要磅秤干嘛?我就拉了几吨货,跟我几轴车有啥关系!”
女收费员听到这里,一脸的不屑,她不想再和郑大哥理论,便打电话找来了站长、路政人员还有交警。
等了大概二十多分钟,所有人员终于到齐后,了解了事情经过后,他们要求郑大哥再次将车过磅。
郑大哥行得正走得端,他才不怕过磅,但他态度坚决的表示,这次要是过磅还是27.75吨,一切正常的话,他要求女收费员必须向他道歉。
在场的站长、路政包括交警全都点头答应。在所有人的见证下,郑大哥再次启动车子过磅,结果依然显示27.75磅。
在场的人看到数据后,无话可说。郑大哥将车停靠到路边,他跳下车,等待女收费员的道歉。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女收费员根本没有现身道歉,反倒是交警追过来让他将车赶紧开走。
无奈,郑大哥只能带着满腹的委屈和气愤离开了。这前前后后,耽误了近一个班小时。
事后,郑大哥发视频表示,自己开了那么多年车,从来没见过如此没有素质的收费员!
他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强管理和监督,让道路交通更加安全顺畅,让其他的卡友不要再收到如此无礼且不公的对待。
对于此事,我们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郑大哥的货车显示27.75吨,女收费员不让通过,货车通过收费站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货物、车辆总高度距地面超过4米的; (二)货物总宽度超过2.55米的; (三)货物总长度超过18.1米;…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货物总重量超过4.9万公斤的。
郑大哥的车是六轴车,按理说,只要不超过49吨,车高和货物长度、宽度不超标就是可以通过的。
女收费员有争议的是车辆的重量,说明长宽高没问题。电脑称量显示27.75吨,明显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所以郑大哥的车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2、女收费员怀疑的是郑大哥的货车可能跳磅,虚减车辆的载重。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作为执法人员,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凡事需要用证据说话。
女收费员只是凭目测怀疑超重,但测量结果远远没有超重,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这样的主张肯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所以,结局很明确,路政、交警都会同意郑大哥正常通过。
3、女收费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执意不让郑大哥通过,可能还会受到处分。
《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女收费员故意拦截郑大哥的合法车辆,属于滥用职权,还损害了郑大哥的合法权益,很可能会受到处分。(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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