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很多人对于遗产继承顺序的误解太大了。实际上你多看一些社会新闻,或者一些裁判文书,然后你对照法条查一下就会发现:
法律和你想的根本不一样。
我随便举个真实发生过的例子:
一男一女因为男的搞小三离婚了,男的娶了小三,女的分了一半财产走了。女儿当时已经挺大了,十几岁了,名义上判给了父亲,只不过父亲没要求母亲付抚养费。但是继母你懂得,想尽各种办法把继女排挤出去,最后变成了实际上是母亲带。
女儿长大之后,又是个恋爱脑,关键是看上了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非要结婚。母亲就想,又要让女儿过得富足,又不能让女儿重蹈覆辙。所以她的做法就是把大部分财产(主要是房产)在女儿结婚前过户,这样就是婚前财产了,和女婿没关系。
结果呢?女儿出了车祸没了。女婿虽然没有婚内财产,但是他作为配偶有财产继承权啊!而且俩人还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也是第一继承人,而作为父亲,女婿对于孩子的这部分财产有一定支配权。
当然了,他和孩子也不是唯二的继承人,女孩的父母也有。但是请注意,这个父母,指的可不只有女孩的生父母,连这个当年容不下自己的继母,也在继承范围之内。因为她当年在法律上是判给爸爸的,而爸爸和继母结婚后过了一段时间(比如几年),继母就算“抚养”过她了。她俩就形成了“抚养关系”。有了“抚养关系”的继父继母,在财产继承和赡养方面,和父母是一样的。就算这个女孩还活着,将来继母也可以向她主张赡养费甚至医疗费的。
所以这个女孩去世后,一共有五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财产,各得五分之一。老公实际控制五分之二,父亲和继母/曾经破坏家庭的小三加起来五分之二,毕竟他俩是一家子,钱也是混在一起的。反而是这笔钱原来的主人,也就是她的亲生母亲所得最少,只有五分之一。
看起来很扯淡对吧?然而这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