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自有正义在,好人不能没好报,到底谁诬陷了谁? 新闻报道,2024年1月2日,75岁的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退休不褪志,热衷于公益,颇有些侠义,因熟悉机关事儿,爱打抱不平,常替百姓发声,先后被迁西市文明办给评选授予“迁西县第七届道德模范”、“迁西好人”。 近来,马树山把目标盯上了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和组织部部长郑某某,通过邮寄信件给河北省、唐山市及迁西县党政领导干部,实名反映、举报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人用人、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马树山真是老糊涂了,举报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怎能向迁西县党政领导举报!在迁西县,县委书记李贵富官职最大,哪有下级去查自己领导的,就算借他几个胆子也不敢啊。 原本按照举报程序,实名举报必须立案调查,可万万没想到,相关部门不去调查被举报者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反而先查办举报者。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马树山被以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逮捕,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树山是幸运的,碰上了有正义感、有良知的记者,顶着压力刊发报道为其申冤。就这样,该案捅破了天,被大家所知道,也引起了最高检的高度重视。 最高检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并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马树山无罪释放,这不是网民们的胜利,而是公平正义的胜利。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 通过最高检的表态,我们可以看出马树山案,检方没能依法办案,没有以事实为根据,没有以法律为准绳,把没有犯罪事实的案子办成了冤假错案。 由此可见,迁西检方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可能存在依权办案,存在着以办冤假错案讨好迎合某领导,也存在着通过办案来阻止正当举报,这就是执法犯法,这就是打击陷害! 庆幸的是,最高检已要求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此案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人间自有正义在,好人不能没好报,到底谁诬陷了谁? 新闻报道,2024年1月2日
立笔有如刀
2024-01-19 0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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