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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孙涛律师与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们分享交流

孙涛律师《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主题分享,右一为孙涛律师12月7日,受北京律师协会邀请,孙涛律师进行了以《争议性证据质

孙涛律师《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主题分享,右一为孙涛律师

12月7日,受北京律师协会邀请,孙涛律师进行了以《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为主题的交流分享。孙涛律师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辩护经验,结合实际案例,生动阐述了刑事辩护中质证策略应如何选择,为律师同仁们带来了一场内容精彩、见解深刻的分享。

孙涛律师《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与北京律协律师们分享交流

孙涛律师分享内容节选

质证环节公诉人与辩护人攻防较量

辩护人常用术语,“对被告人的供述,由于过去是在有压力的环境下作出,真实性值得怀疑,所以应当以被告人今天当庭供述为准。”

公诉人常用术语,“公诉人庭前已经讯问被告人侦查机关是否有对其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被告人明确表示没有。公诉人将被告人庭前不同阶段形成有罪供述进行对比,供述内容稳定。”

问题:辩护人如何应对?

封某某强奸案:

《鉴定意见》

证实:根据 (×)公(物)鉴(DNA)字××号鉴定书鉴定意见,被害人花某身体上及体内遗留DNA物质由被告人所留;被害人花某体内检出精液成分,由一名男性(男A)所留,排除为被告人封某某所留;被害人花某体内检出精液成分,检出混合DNA 成分,不排除由被害人花某和男A的DNA 混合而成。

策略建议

1、先供后证与先证后供;

2、每份供述中涉及认罪内容当庭询问被告人;

3、当庭申请侦查人员出庭(调取同步讯问录音录像)。

公诉人如何考虑?

考虑一:这一证据中,包括对指控不利的证据,即精液成分不是被告人的,那么说明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另有其人,而非封某某,这是对被告人绝对有利的证据,辩护人一定会抓住不放,穷追猛打。

考虑二:如果而弃之不用,行不行?显然不行。因为一方面该证据已经由公安机关提供,且系客观性证据,如果不用,不但会有隐瞒证据之嫌,也有“重口供,轻物证”的问题,必将受到辩护人更猛烈攻击。

考虑三:这份证据中其实还有对指控有利的内容,那就是在被害人的体内同样检出了被告人的DNA,这一内容也能够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如果弃之不用,就失去了证据体系中重要支撑---客观性证据。所以,一定要用!

北京律师协会的律师们认真听孙涛律师分享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

辩护人如何质证?

辩护人质证:

DNA是科学性的证据,已经明确表明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是A男子,而非被告人。因此,本案被告人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公诉人意见:

通过法医学原理可知,妇女体内带精数天情况是存在的,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双方对发生了性关系这一基础事实并无争议,而且在案发这个时间段,并无其他人与被害人接触,不可能另有其他人强奸被害人,那么即使检出的精液并非被告人所留,也不能否定被告人与被害人确已发生性关系这一根本事实。

问题:辩护人应该如何应对?

公诉人意见

“套路贷”诈骗案情介绍

一、 当事人H清华大学本硕博学历计算机专业;

二、 在阿里公司主要工作是金融风险算法建模;

三、 2017年成立公司,为银行信贷业务提供风控算法服务;

四、 2018年初成立网络放贷公司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放收款;

五、 2018年7月网贷APP“某小鱼”正式上线;

六、 2019年3月催收部门解散,6月停止放贷业务。

本案起诉书中“套路贷”诈骗的要点:

一、“放款快、无担保、无抵押、利息低”诱使被害人签订协议;

二、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三、20%至30%砍头息,逾期后收取百分之一罚金虚增债务。

总结检法的司法认定逻辑:砍头息=“套路贷”=诈骗

孙涛律师实际案例讲解

证据可采性判断步骤

判断一个证据有没有可采性,实际上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看它要证明的内容是什么,对案件结果是否存在的认定有没有影响;

第二步:考察该证据会不会引起不公正的偏见(案例中的自杀证据)。

第三步:在证据价值和我们简称为负面影响的因素之间进行权衡,权衡之后如果认为证明价值高于负面影响,则该证据就具有可采性;如果认为负面影响大于证据价值,则证据就没有可采性。

关联性判断困局(总结)

法律本身不可能去设定一个标准,明确20%以上的关联性才具有可采性。于是司法实务中各自凭借自己的经验和理性进行判断,这被称为实务判断中的经验主义。

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们听孙涛律师分享争议性证据质证策略选择

孙涛律师风趣自然的交流风格、融合多年刑事辩护经验呈现了一场专业且生动的知识交流会,为参加本次分享会的律师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让在场律师受益匪浅。刑事辩护并非无用之功,刑事辩护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与专业性,需要刑事律师不断地读书积累、加深对各类案件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不断精进其辩护技能,不断探索和分享交流,提升刑辩水平。

孙涛律师个人介绍

孙涛律师

孙涛律师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协刑诉法委员会 副秘书长

·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 理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申诉案件 听证员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刑事大案要案申诉部 主任

一、业务专项:

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无罪辩护。

二、刑事辩护:

·涉黑涉恶类大案要案;

·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

·民营企业家(亲属、合伙人)及企业高管等各类刑事案件。

三、刑事维权控告。

四、主讲课程及专业文章:

·《法商思维谈判课——重塑民营企业家法律认知》;

·《相信观察的力量——刑事程序辩护》;

·《浅析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兼论民刑交叉法律实务》

·《保证担保让企业家“企亡家破”——民刑交叉视角下责任承担》

·《民营企业家涉刑,律师为何而辩?》

五、社会活动:

·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嘉宾

·合木刑辩律师交流汇 主讲人

·合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刑事辩护与控告论坛 联合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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