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桐城一派



全网关注,甚至全球关注的浙江桐乡钱老板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了。
为啥说全球关注呢,这里桐城为大家插播一下事情的由来。
去年,桐城好友,浙北读书最多的厨子王秋麟先生,因工作关系,在中国与印尼之间飞来飞去,有一次不知道他是飞来还是飞去,在飞机上有几个国际友人知道他是来自大陆的浙江桐乡,就开着不太流利的国语问他钱老板和崇福沈老师的事情怎么样了。
乖乖,钱老板和沈老师的事情,居然连外国人也知道,而且一直关注,尤其是钱老板吃霸王海鲜的事,更是让外国友人牵肠挂肚,心心念念,想知道结果怎么样了。
友邦惊诧,友邦惊诧,我以为是迅哥胡诌,写着玩玩的,原来真的是惊诧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诚哉斯言。
言归正传。
今天(2月11日)下午,钱老板案迎来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原告王老板要求被告钱老板一方支付海鲜、猪肉、蔬菜等食材费用一共534565元。
法院参考桐乡本地宴席中相关食材通常所需的分量及价格,酌情确定案涉货款数额为447000元,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钱老板一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老板447000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用人话说,就是钱老板本来要赔王老板53万多,法院在中间做娘舅,去毛剥皮稍微扣掉点,付44万7千块么好了,一方面么王老板讨债不容易,另外么让钱老板也心平气和点。
看起来,皆大欢喜。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钱老板会不会上诉,我也不知道,你去问钱老板。
如果钱老板放弃上诉,那么他10天内会不会把447000块钞票,一分不少交到王老板手里,你问我,我也不晓得,只有天晓得。
大家说说看,法院这个娘舅做得好不好?留言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