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故事,懂法律】开讲~

王总早年白手起家,独自创业成功,在他眼里,公司就是自己的"私人钱包",家里买房从公司转账,孩子留学让公司付款,资金周转时更是随时从公司"借"钱。
"公司都是我的,用点钱怎么了?"这是他常说的话。
直到他的公司卷入合同纠纷,对方律师查账时发现了这些"借款"记录。当庭提出"法人人格否认",要求刺破公司面纱,让王总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王总懵了:"我是有限责任公司啊!"
我告诉他:"有限责任保护的是规范经营的股东。您这样让公司和个人财产混同,等于自己撕破了法律给您的保护罩。"
我们立即采取三步应对:
1、紧急补漏:立即清理个人与公司往来款,该还款的还款,该补手续的补手续
2、重建防火墙: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
3、专业谈判:展示整改诚意,最大限度缩小对方诉求范围
最终我们达成了和解,但王总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李律师重点提示:
1、法律上,公司和股东是两个独立的"人"
2、公司财产≠老板个人财产
3、"财产混同"会让您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
企业主自查要点:
✓ 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完全分开
✓ 股东借款履行内部程序并签订协议
✓ 利润分配通过规范分红流程
商场如战场,规范治理才是最好的盔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