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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遇“隐形”配电室:济源吴女士的收房困境与维权之路

2025年5月,济源市民吴女士满怀期待地购置了济源市德浩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德宏尚院小区一套预售商品房(6号楼一单元101

2025年5月,济源市民吴女士满怀期待地购置了济源市德浩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德宏尚院小区一套预售商品房(6号楼一单元101),盼望着2026年收房后开启新生活。然而,当她提前查看房屋时,却发现房屋前后两侧各矗立着一座超大配电室,其中一座高5米多、长十余米,两座配电室如同两堵高墙,不仅完全遮挡了视线,更让她对未来两处设施产生的噪音与安全隐患忧心忡忡。多次协商无果后,吴女士陷入了“退房难、换房难”的困境。

一、满心期待购房,收房前发现“意外”设施

2025年5月底,吴女士与该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置了这套心仪的住宅。合同约定,房屋将于2026年7月31日前交付。2026年1月31日,开发商通知吴女士办理收房手续,她特意提前返乡查看房屋状况,却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自家房屋前后两侧,各矗立着一座超大配电室,其中一座高5米有余、长度约十余米,两座建筑几乎完全遮挡了窗外视野,而这样的关键设施,在购房合同及销售过程中从未被提及。

“当时买房时,销售只介绍了户型和配套,完全没说房屋前后会各有一座这么大的配电室。”吴女士回忆,自己多次向开发商询问此事,对方却始终强调“设施合规合法”,却对“未告知”的问题避而不谈,甚至表示“这不是我们需要负责的事”。这让她倍感委屈:“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这套房,却要住在被前后两座超大配电室遮挡的房子里,不仅影响居住体验,后续两处设施产生的电磁辐射、噪音问题也让人担心。”

二、多次协商无果,开发商态度强硬

发现房屋前后都有超大配电室的问题后,吴女士多次主动与开发商沟通,希望能妥善解决问题。她提出了两个核心诉求:要么全额退款,解除购房合同;要么更换一套无此类设施的房屋。但开发商始终以“前后两座配电室均符合规划要求”为由拒绝协商,既不承认未告知的责任,也不提供任何解决方案。

“他们反复说前后两座配电室都是合规建设,却不肯解释为什么不在购房时告知我们房屋前后有配电室。”吴女士表示,自己查阅了购房合同,其中并未提及房屋前后会建设两座大型配电室,这让她认为开发商存在刻意隐瞒的行为。“如果提前知道房屋前后都有这个超大配电室,我绝对不会买这套房。现在开发商的态度,让我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忽视了。”

三、消费者权益受侵,期待合理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吴女士认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如实告知房屋前后均有超大配电室这一关键设施,侵犯了她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而后续拒绝协商的态度,更是让维权之路雪上加霜。

目前,吴女士仍在与开发商沟通,同时也在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她表示,自己的诉求很简单,只希望开发商能正视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要么退款,让我重新选择合适的住房;要么换房,保障我应有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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