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终于觉醒了 电影散场后,我在原位待了一会儿。 · 影片里的故事情节是围绕着一个问题来开展的,那就是“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 · 检察官韩明的儿子勇敢为同学挺身,对抗霸凌,却被倒打一耙; 韩明手里那个三年都没结的案子:公交车师傅为一个被性骚扰的女孩儿申张正义,却在最后一次上诉途中丧命; 聋哑母亲郝秀萍一家为给小女儿治病,被高利贷恶霸欺压凌辱,女人被强,男人做出防卫致施暴者死,却被裁判为伤害罪… ·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韵,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正如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韩明在听证会上对案件的分析很在理:秀萍男人看似是在伤害结束时采取的防卫,而实际上他所承受的伤害时间跨度要放长来看的。 · 刑法第二十条所限定的正当防卫针对的对象虽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是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尚未结束,侵害行为处于时间起点到终点的过程,但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 韩明在听证会上,顶着压力宣告: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法,不能为不法让步”… · 随着这个界限的明晰,影片艺术化地呈现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从“沉睡”到激活的过程。 · 所有人冤情得雪,有伤亡,但结局还是痛快的。对于罗翔老师的评价也深表认同,“电影《第二十条》不仅仅是一部普法电影,它在不断向我们内心追问,我们应该如何过这一生。” ·
法律如果不能够满足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诉求,那它意义何在? · 而我们颇感欣慰地看到:检察机关对于正当防卫性质认定上正在摆脱过去较为机械的司法习惯做法的束缚,从国法、天理、人情三方面结合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综合评判来处理案件,突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时代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