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满10年取得完全产权政策发布!
刚刚,深圳住建局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规定:
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不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的,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权利人按照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的权利不变。
申请完全产权,补缴价款具体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
按规定,深圳可售型人才房也是安居型商品房的一种,只是现在的买入价是市场价的6折。安居型商品房买入价是市场价的5折。按照补缴差价的计算公式,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0.7,补缴价款的计算公式都是一样的。
按照这个计算公式,只补缴原购买价格和原市场价格差额的50%差价,不用补缴增值的收益,算是赚了,你觉得了?
深圳的可售型人才房是不是又会抢破头了?
深圳发布安居型商品房满10年取得完全产权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