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孝义霸凌事件的处理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再次刷新了我们的法律认知。 11人围殴15岁女孩,竟有8人不予执行、不予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施暴者名副其实的护身符。这是法对不法者的宽容让步,对公平正义的侵犯,对律法权威的侵蚀。 施暴者逍遥法外是对受害者的继续伤害和更大的不公。 违法者不被绳之以法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会让霸凌者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对社会安全稳定极易造成更大的威胁。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和侵犯的法律,而不应该成为保护未成年施暴的法律。 群众应该信奉和遵守法律,但不需要沉睡的法条,更不需要显失公平正义的法律。法理应该科学严谨,体现权威,体现民意,不失民心,不合理的应及早革新,确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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