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男子与外籍妻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还领取了离婚证。可谁知,离婚两年多后,男子突然接到民政局的电话,告知他离婚登记无效。一个电话就让他的离婚证无效,男子心中愤恨不平,告上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这样判。 离婚两年了,民政局竟然说离婚证无效,自己亲自去离得婚,还拿到了离婚证,竟然没有离婚成功,简直太离谱了! 梁超是江苏徐州人,在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前妻黄瑜,两人相处的十分融洽,准备领证结婚。 可是两人领证的时候遇到了困难,黄瑜是外籍,不像其他人那样直接拿着户口本就能登记结婚。 不过在爱情面前,这点困难不算什么,梁超和黄瑜辗转于公安局和民政局,总算拿到了小红本。 婚后并不像两人憧憬的那样,梁超和黄瑜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吵架,最后决定离婚。 梁超和黄瑜经过协商,在孩子和财产等分配问题上达成一致,两人就领了离婚证。 也许是梁超和黄瑜都太想解脱了,离婚的时候忘了黄瑜外籍身份这回事,工作人员也没有问。 离婚比结婚的时候顺利多了,但是梁超和黄瑜谁也没有多想,就此一别两宽,各自开始了新生活。 日子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两年,梁超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可是两年后他接到了来自民政局的电话,让他懵了。 民政局告诉梁超:“你的离婚证是无效的”。 梁超简直不敢相信,也就是说,这两年来自己依然是再婚的状态,他觉得这是民政局的过失。 当初按照流程办理离婚,民政局也盖章了,为什么离婚证无效了,而且现在才告诉自己。 对于梁超的质问,民政局也理直气壮的说是梁超隐瞒了黄瑜外籍人的身份,导致民政局为两人办理了离婚。 因为黄瑜是外籍人,区民政局没有权利办理涉外婚姻离婚登记,但是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前告知,导致现在才发现失误,于是赶紧打电话通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梁超十分不满,他认为两个人离婚是自愿的,而且在办理离婚时,工作人员也有责任核对两人的身份。 民政局没有给自己任何申辩的机会,就判定离婚无效,那如果自己在两年之内结婚,岂不是犯了重婚罪,那么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承担呢? 于是梁超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民政局撤销离婚无效的决定。 那么法庭会认为是谁的过失呢? 一审结果出来以后,梁超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法院认为,民政局发现自己办理的离婚手续超越了职权,但是在发现后及时通知了梁超,处置十分合理。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梁超表示不服气,他认为民政局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于是提起上诉。 经过法院的再次审理,梁超等来了好消息,法院判定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的行为是无效的。 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梁超的利益,同时也对民政局办理业务的流程进行了监督,以免再次失误。 由此可见,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要谨慎,如果碰到梁先生这种情况,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管遇到什么事情,相信法律都会给出最公平的判决。 你觉得这件事情的是谁的责任呢? 为了您更好的阅读互动体验,为了您及时看到更多内容,点个“关注”,下期故事更精彩。
江苏徐州,男子与外籍妻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还领取了离婚证。可谁知,离婚两年
大梦动漫
2024-05-05 22:36:35
0
阅读: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