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名男子因为打架斗殴而被从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他在拘留所里关了一个月。当他从监狱出来的时候,他的妻子为他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庆典,超过30位亲友出席,还放了烟火和爆竹。看守所的人员勃然大怒,觉得这是在羞辱他们,于是报了警,将其老婆以聚众闹事的罪名,判处其30天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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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发生了一桩轰动一时的社会事件,一名叫王婷的女子,为了庆祝服刑期满的丈夫张明的归来,在看守所门口搞了个大排场。场面可以用震撼来形容,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来了30多号亲朋好友,俨然一副英雄凯旋的架势。
张明和王婷可不是普通人,据当地人讲,他们在那一片那可是赫赫有名,没几个人敢轻易招惹。咱也不敢妄下定论啊,但有人议论说,他们很可能就是当地的“恶霸”,背后有一定的“背景”。服刑这么些年,王婷对张明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反而愈发强烈,这才有了这出轰轰烈烈的“迎接秀”。
看守所工作人员出来劝了好几次,王婷她们就是不听,铁了心要搞个“盛大欢迎会”。之后前来调查的派出所民警认为,这帮人搞的这一出,严重扰乱了看守所的秩序,客观上也给看守所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影响,那可不得了,于是警方依法将王婷等人拘留。
王婷自然不干了,觉得自己又没犯法,被拘留了还超期,哪有这样的道理?一狠心,她就把警察告到法院,要求撤销拘留决定。
在法庭上王婷振振有词,我这个迎接仪式又没妨碍看守所的工作,没影响交通,也没引起什么不良影响,你们警察逮捕我,分明是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要赔偿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婷的行为客观上确实扰乱了看守所秩序,从一定程度上向法律权威“叫板”,警方的拘留决定不能说没有道理。
至于羁押时限嘛,警察解释说,因为王婷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属于抗拒执法,所以给她的是刑事拘留,时限上是没问题的,法院驳回了王婷的上诉请求。
这事儿后来又引起了不少法律大咖的讨论,不少专家指出,在看守所这样的地方“搞事情”,表面上是搞欢迎,但客观上却有戏谑司法、挑衅法律权威的嫌疑。
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放任自流的话,日后还不知道要出多少幺蛾子,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法律的威信会受到动摇,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也会受到危害,必须“零容忍”!
也有律师就提出,王婷的行为虽然有点“过”,但主要还是出于对丈夫的爱,组织个迎接活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多少夫妻天天秀恩爱,不也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儿吗?执法机关平常不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这回给人拘留,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法院的最终判决,可以说是给这个案件盖棺定论了,人家明确指出,王婷搞这一出,虽说主观上有亲情的考量,但客观上已经超出了个人情感的表达,属于违法行为。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法院对此类行为务必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这就是为什么王婷的各项诉求,法院一个也没支持。
这个案件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教训啊,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个人再强烈的情感,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受害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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