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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耻!”陕西西安,一男子当兵18年退伍回村,恰逢村里拆迁,村里竟以男子户口已

“太无耻!”陕西西安,一男子当兵18年退伍回村,恰逢村里拆迁,村里竟以男子户口已迁出,不属于村民为由拒绝给予拆迁补偿和安置房!男子一怒之下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可一审和二审判决令人意外
 
 
(本文信源来自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在陕西省西咸新区的一个小村庄里,有这样一位退役军人,他叫牛建军。牛建军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从小就怀揣着一个军人梦。
 
爸爸妈妈觉得儿子是个当兵的好料子,想让部队生活磨炼磨炼他的意志,而且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在父母的支持下,牛建军穿上了军装,开启了他18年的军旅生涯。
 
在部队期间,牛建军吃苦耐劳、积极进取,适应了艰苦的军营生活,并对部队有着特殊的感情。他先后被评为优秀士官、嘉奖个人三等功,转眼到了退伍的时候,牛建军犹豫了,他舍不得离开部队这个大家庭。最后他还是决定退伍返乡,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按照相关法规,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创业扶持、就业安置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牛建军领取了96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安置费,回到家乡创办了一家养猪场,成为村里的创业带头人,他带动乡亲们共同致富,村里的集体经济收入逐年提高。
 
让牛建军没想到的是,一场拆迁风波,让他不得不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村里要进行集中安置区改造,可牛建军的名字却没有出现在拆迁补偿名单上。原因是他的户口是在拆迁名单确认日期之后,才迁回村里的,按照政策他不符合领取拆迁补偿的条件。
 
牛建军找村委会讨说法,村委会的答复是,你已经领取了创业安置费,还要什么拆迁补偿?再说,你都不算我们村的村民,一番交涉无果,牛建军选择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村民登记册》,牛建军是在2018年10月份退伍返乡,而本村征地拆迁方案早在2016年就已确定,当时牛建军户口并不在本村。
 
法律规定了服役士兵保留原籍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否享有宅基地以及相应的拆迁补偿,还需要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一审法院判定牛建军不具备本村村民资格,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牛建军坚信自己拥有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庭审,形成了不同的看法。
 
法官认为领取安置费是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优待,而拆迁补偿是征收集体土地时对村民合法财产的补偿,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并且牛建军作为退伍士兵在入伍前的宅基地所有权应受到保护。
 
综合本案的特殊情况,二审法院改判牛建军胜诉,获得7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并获赔各项损失共计7.8万元。
 
牛建军的案件,是一个普通退役军人艰难维权的缩影。一方面,它警示我们要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依法落实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彰显了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不容侵犯,任何争议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公正裁决。
 
这场看似平凡的拆迁纠纷案,在捍卫退役军人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给所有的退役军人和普通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大家感受到,只要依法维权,正义终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