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男子到面馆吃面,出来后发现自家电动车不见了,在路人指点下,他追上偷车老头,一脚把老头踹倒在地。导致对方冠心病猝死!事后,家属竟向小伙索1127844元,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本文信源来自于:陇西融媒《男子将偷车贼踹倒致其身亡,家属索赔112万,青岛法院判了》)
“砰”的一声闷响,83岁的老人曹大爷应声倒地,胸口一阵猛烈的疼痛如同巨浪般将他淹没。不远处,一辆电动车旁,一名男子半蹲在地,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盯着倒在血泊中的老人......
这一幕发生在某餐馆门前,35岁的男子葛先生正在餐馆吃饭,突然发现自己新买的电动车被偷了。他急忙跑出去,只见一名老人正骑着自己的爱车逃窜,于是他拔腿狂奔,嘶声大喊:“站住!小偷!”
可是老人置若罔闻,并加快了车速,葛先生一路追了几百米,见喊声完全不管用,情急之下狠狠踢向老人的后腰。
“哐当”一声,老人应声摔倒,葛先生这才意识到,被自己踢翻的竟是一名年过花甲的老人,更让人震惊的是,老人倒地后突然开始抽搐起来。
“快报警!快报警!”葛先生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救护车到场时,老人已无生命体征,葛先生万万没想到,一时冲动竟让一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地凝固了。
眼见一场闹剧演变成了惨剧,葛先生坐在地上,呆呆地望着老人的遗体,魂不附体,旁人说,他嘴里不住重复着“对不起,对不起”......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死者叫曹大爷,年龄83岁,患有严重的冠心病,而罪魁祸首葛先生,是一名在当地经营小本生意的年轻人。
这起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偷车杀老人”案,双方家属产生了极大分歧和矛盾。曹大爷家属要求葛先生赔偿112万余元,并将其告上法庭,指控其过失杀人罪,葛先生则辩称是正当防卫,并非有杀人故意。
就在社会各界哗然的时候,一则判决引起了更大的争议,法院经评估后判定,葛先生确无杀人故意,其踢击行为在防卫限度内,但他的这一行为加剧了曹大爷死亡,需要承担5%的责任赔偿金,金额为5.6万余元。
对此判决结果,社会哗然!有网友认为偷东西就应承担全部责任,葛先生仅是正当防卫,不该承担任何赔偿。但也有人说,年轻人应多一些同理心,事先就应考虑到年过八旬的老人力不从心、身体孱弱的特殊状况。
葛先生说,当时他根本没想那么多,一时冲动就是那么一脚,可谁曾想,正是这一脚,彻底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这起事件给双方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创伤,但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无疑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有律师呼吁,对于此类案件,政府和法院应制定具体的裁判规则,避免裁决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从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每当回想起那个令人痛心的瞬间,葛先生都无比自责和懊悔,他说:“要是当初我能冷静点、理智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是啊,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如果葛先生能在那一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或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但人生往往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无心的小小插曲,却可能引发巨大的连锁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