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摔残,判车主全责,起诉车主赔偿误工费30万。一审判赔偿11万多元,车主、保险公司反诉:他是自己摔倒的,犯罪行为也要赔精神抚慰金?最终保险公司提出二审,法院这样判的。
(本文信源来自于:湖南高院 《小偷偷车被追赶受伤反向失主索赔?《今日说法》播出岳阳中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窃贼偷了我的摩托车,上面还放着我老父亲的户口本和现金,我一气之下就去追了!”年过半百的徐鑫炎说起这事儿,仍然怒火中烧。谁知道他为了讨回自己的被盗物品,竟然陷入了一场诉讼官司,险些被判赔偿几十万元巨款。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那是一个雨夜,徐鑫炎刚刚做完夜班,回到家中准备休息。谁知才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哐啷一阵骚动声,往窗外一看,自家的摩托车已经人去楼空!
“我的天啊,谁那么缺德,把我的摩托车偷走了!”徐鑫炎暴跳如雷,他知道那辆摩托车可不简单。上面还放着他老父亲的户口本和3000多元的现金退休金,一想到被盗的是父亲辛苦钱,徐鑫炎愤怒之下立马追了出去。
当时天色已暗,视线不太好,徐鑫炎看到一个路边的人影,正骑着他被盗的那辆摩托车准备逃跑。他大吼着“站住,把摩托车和东西还给我!”说着就开车追了上去。
转过一个拐角后,由于天黑能见度实在太差,徐鑫炎的车辆不小心擦蹭到了前方的摩托车。摩托车骑手被撞个正着,整个人从车上飞了下来,重重砸在路边的水泥台阶上。
那名骑车的小偷叫付涛,此前曾因盗窃罪入狱,事后查出,付涛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被诊断为“骶髂关节骨折、骨盆骨折、骶髂关节周围肌肉挫伤”等,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第二天一早,徐鑫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接下来的一年,他陷入了法律纠纷的泥潭。付涛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徐鑫炎赔偿各项费用高达3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徐鑫炎需要对付涛的损失赔偿11万元。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徐鑫炎觉得特别冤枉,对方明显是个罪犯,偷了自己的摩托车和老人家的钱财,自己不过是在维护正当权益,怎么反而要为此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我只不过是追回被盗的物品,可没想到会造成对方如此重伤,但我也没有主观故意伤人啊。”徐鑫炎并不服气,决定上诉。
他向媒体吐露心声:“按理说小偷做错了事,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何况对方之前也曾犯过案,我一个人该怎么赔偿这么多钱呢?”
令徐鑫炎感到欣慰的是,他的保险公司也表示支持,认为徐鑫炎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无需赔偿,双方遂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就这样,一场追索“被盗物品”引发的官司,进入了第二审阶段,专家学者和普通民众也对此案产生了广泛关注,不少人表示同情徐鑫炎遭此横祸。
直到法院二审裁定,徐鑫炎在追回被盗摩托车和财物的过程中,造成付涛重伤,但其行为在情理之中,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判决驳回付涛的全部索赔请求。
高院在判决书中解释道,被盗是违法行为的受害方,为维护正当权益而采取追缉、控制被盗物品等合理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付涛是主动实施盗窃犯罪导致产生纠纷,作为违法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对于最终判决结果,徐鑫炎表示无比欣慰:“我觉得这个判决很公平,体现了对遭遇不幸的善良公民的保护。作为受害者,我们追回被盗物品是维护正当权益,并没有主观伤害他人的故意。”
对于这起案件的终审裁定结果,公众舆论普遍表示认同,人民群众痛斥盗贼行径,同时也对受害人维权的正义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