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哪去了?”北京延庆,一村民在25年前,将自己一套6房2厅的农村房子,10万元卖给了外村人。外村人将房子拆除重建,改造成了3层楼,一楼用来开办牙科诊所。然而25年后,房子拆迁,获得537平米的安置房和巨额拆迁款。此时,村民反悔,主张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外村人自然不愿意。村民一纸诉状,起诉外村人,一审法院认定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二审法院却认定无效。 【来源:北京第一中院】 北京的王东(化),最近为了一套25年前出售的房产与当年的买家张小勇(化)之间产生了争执,并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王东声称他只是想拿回自己曾经拥有的房产,然而这一请求却显得有些无理取闹。 原来,在25年前,他的那套老宅因为经济压力而出售给了张小勇,而如今这片土地已被划入到了城市拆迁范围之内,他想要在这巨大的利益面前分一杯羹。 不过,事情的真相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肤浅。 那时,这个老房子对于王东来说就像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他已经离开了乡村,在城区找到了工作并稳定下来,因此老房子对他而言已经成为了负担。 此时,张小勇出现了,他是北漂的一员,也是一位牙科医生,一直梦想在首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家。 当得知王东有意出售这套位于乡村但距离市中心不远的老宅时,两人立即达成了共识,成交了这笔买卖。 在当时,房地产市场远未像现在这般繁荣,这类地段的房子价格相对合理,而且最关键的是能让张小勇在这里安家立业。 于是,他们迅速通过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中间人签订了合同,明确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转让细节。 王东不仅将老房子卖给了张小勇,还承诺全力协助对方办理一切相关手续,以便尽快完成交易。 签订合同后的张小勇没有片刻犹豫,立刻着手将老宅拆除,在原址上盖起了三层小楼。 一楼被他改建成了一个宽敞明亮的牙科诊所,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楼则被设计成了一个舒适的家庭客厅,供他和家人们休闲娱乐;三楼则作为卧室,供一家人休息睡眠。 如今,面对王东的无理要求,他自然不会轻易退让。 时间一晃到了2023年,政府一纸拆迁令下来,张小勇的房子正好处在了拆迁的范围之内。 按照拆迁补偿方案,他能得到一个等面积的安置房和一大笔拆迁款。 这本是好事,谁知道这时,王东却找了过来,声称当初的合同无效,要收回房子。 法庭上,两边的辩词都很有力。 王东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卖给外村的人的。 而张小勇则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更何况,自己当年付出的10万块,现在已经远远不止那个价了。 初审时,法官采纳了张小勇的说法,判定合同有效。 然而王东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这次,二审的法官却认为应该适用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这个版本中明确禁止了农村宅基地卖给外村人。 因此,二审法院最终裁定,之前的合同无效,王东可以收回房子,并且把当初卖房子的10万块还给张小勇。 这个故事让人感慨万千。 一方面,我们看到法律的正义和公正,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现实生活的复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