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满14周岁,不会坐牢,顶多赔点医药费。”福建龙岩,一13岁学生,用美工刀对着同学的喉咙就是两刀。被伤害的同学跪地求饶说,不要杀我。后来被好心人救下。可13岁的杀人者却嚣张的表示,自己未满14周岁,不会坐牢,顶多赔点医药费。受伤害的学生家长要求警方严办,但当地的派出所却说,要等伤情鉴定。
(本文信源来自于: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每日说法 2024-5-24 《网传一男孩放学路上遭同学划伤近10处》)
一名13岁的初中生张三(化名),竟然用美工刀袭击了同班同学李四(化名),造成李四喉咙、后颈等部位多处受伤。
事发当晚,李四母亲接到学校电话,赶到现场一看,只见儿子浑身是血,吓得她几乎晕了过去。
经医生诊断,李四的喉咙被划伤,颈部也有两道深可见骨的刀口,如果不是及时就医,很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丧生,幸亏有热心路人发现并报警,才救下了李四一命。
案发后,张三却表现得很嚣张,对朋友说“我才13岁,就算下狠手也不会蹲监狱,说破天赔点小钱而已”。
他在网上还向好友炫耀自己不会受到惩罚,这种无视生命、漠视法律的言行,令人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
原来案发当天下午,张三主动约李四一起放学后回家,两人一路无话,直到走进一条无人的小巷子。
张三突然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美工刀,对着李四的后颈就是两刀。李四疼痛难忍,回头发现是张三在行凶,正想逃跑,张三又狠狠地划向他的喉咙。
李四护住脖子,但手臂和腹部也被刀划伤了几道血口,他跪在地上哭着求饶:“不要伤害我,我什么都听你的。”
可张三置若罔闻,继续对他拳打脚踢,幸好有路人听到动静赶来相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获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李四母亲的描述,张三平时就很暴躁,而儿子可能是无意中发现了他的什么隐私,才会遭到如此残忍的报复,简直就是灭口。
警方已经控制了张三,并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和体检,但由于张三年龄尚未达到14周岁,属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边缘人群。
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看李四的伤情是否达到重伤等级,才能决定是否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
李四的母亲对此感到无比气愤,她质疑警方为什么要拖延时间,明明张三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理应立即批捕。
她还多次去张三家中理论,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但对方一概不理。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张三此次行凶手段残忍,动机卑劣,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即便张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必须为他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有专家呼吁,应当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什么样的未成年人?
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培养孩子们的法治意识,珍惜生命,远离暴力,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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