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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话题,稍微展开说一下。美国总统就职宣誓的要求,载于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节第8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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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开始履行职务之前,他应宣誓或确认以下誓词:“我郑重宣誓(或确认),我将忠实地履行美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所能维护、保护和捍卫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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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别无其他规定。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总统就职时,可以选择说“我宣誓(swear)”,也可以说“我确认(affirm)”。“确认”这个词是专供当时的贵格会教徒使用。但历史上绝大多数总统都用了“我宣誓”。
2,宪法没有规定必须有宣誓见证人/主持人,但是按照传统,现在一般都有见证人,通常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不是硬性规定,也有其他人)。
3,宪法没有规定必须手按圣经宣誓、宣誓完毕后亲吻圣经。这个环节是乔治·华盛顿留下的传统。实际上,有一些美国总统没有手按圣经宣誓,比如托马斯·杰斐逊、卡尔文·柯立芝、西奥多·罗斯福、约翰·亚当斯(他用了一本法律书)。还有艾森豪威尔宣誓后没有亲吻圣经。
4,美国宪法对总统宣誓规定了明确的誓词。且没有规定总统在誓言末尾要添加一句“愿上帝保佑我(So help me God)”。
不过,在美国其他法律中,有规定除总统外的其他官员,在宣誓(swear)时,必须添加“愿上帝保佑我”,除非官员选择用确认(affirm),则可以省略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