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十年!主动投案的广东“老虎”李春生,在21年时间里一共敛财7940万余元,

元芳有看法 2024-08-04 17:19:36

判了!十年!主动投案的广东“老虎”李春生,在21年时间里一共敛财7940万余元,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李春生的贪腐之路是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的,那一年,李春生首次到地方任职,担任河南新县县长。

从李春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当中,他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两个字“捞钱”,他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通过插手工程、帮助他人承揽项目职务晋升等方式收受财物。

生于1961年的李春生,河南郑州人,1983年从河南大学毕业后,进入郑州七中工作,成为一名老师。不过,李春生的教师生涯极为短暂,当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便调入共青团河南省委工作,在这里,李春生工作了13年,历经多个岗位,最后升至正处级。

1998年,李春生下沉基层,来到河南新县,担任县委副书记,次年出任县长,两年后接任县委书记。2003年,李春生升任信阳市委常委,同时担任政法委书记。不过,李春生的岗位再次发生变动,他调任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正式进入公安系统。

2006年,李春生离开工作和生活了45年的河南,北上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

2013年,李春生迎来仕途重要时刻,南下广东出任副省长,同时担任公安厅厅长。在52岁这一年,李春生如愿官至副部级。在这个岗位上,李春生任职长达9年,直到2023年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纵观李春生的仕途生涯,履职经验极为丰富,既有县市主政经验,又有部委工作经历,而且还在三地工作过,遗憾的是,他在升迁之路上,却一步步陷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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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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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23:38

真好、十年赚几辈子的钱[滑稽笑]

元芳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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