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名37岁盲人准备乘坐地铁,出示残疾证后以为能够免票,工作人员却表示:我们有规定,只有伤残革命军人才行,盲人不免费。男子只好支付了4.8元地铁费。事后,男人认为,自己本就是弱势群体,残疾人权益遭他人侵害,于是把地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不当得利4.8元。法院这么判了!
37岁的小刚早早地起床,梳洗打扮整齐,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周围的世界,但他的内心却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作为一名视力二级残疾人,小刚早已习惯了独立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他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这将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机会。
"小芳,我准备出门了。"小刚对着手机说道,他正在与他的好友进行视频通话。
"好的,记得带上你的导盲杖和残疾证,路上小心,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小芳关切地说。
小刚微笑着点点头,"放心吧,我会的,今天我打算坐地铁去,应该会很方便。"
挂断电话后,小刚深吸一口气,拿起导盲杖,走出了家门,他熟练地来到了附近的地铁站,准备乘坐3号线前往会议地点。
来到检票口,小刚掏出了自己的残疾证,微笑着对工作人员说:"您好,我是视力残疾人,能否帮我开闸门?"
工作人员看了看小刚的残疾证,有些为难地说:"对不起,根据我们的规定,盲人乘坐地铁是不免费的,您需要支付4.8元的车费。"
小刚愣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不是说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吗?" 工作人员解释道:"是的,但地铁并不属于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范畴,我们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
小刚感到既困惑又失望,但为了不耽误行程,他还是掏出钱包,支付了4.8元的车费,然而这件事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残疾人的权益在这里受到了限制?
回到家后,小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决定要为自己和其他残疾人争取应有的权益,他拨通了好友小芳的电话,向他倾诉了今天的遭遇。
"小芳,你能相信吗?地铁公司居然说盲人不能免费乘坐地铁!"小刚气愤地说。
小芳听后也感到十分惊讶,"这怎么可能?我记得法律上明确规定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啊。"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但他们说地铁不属于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小刚无奈地说。
此后小刚开始了他的法律之路,他起诉了大连地铁公司,要求返还4.8元的不当得利。
案件很快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当天,法庭内座无虚席,许多关心残疾人权益的市民和媒体记者都来旁听。
法官首先请小刚陈述诉讼请求,小刚站起身,用坚定的语气说道:"尊敬的法官,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大连地铁公司返还我4.8元的不当得利。我认为,作为残疾人,我有权免费乘坐包括地铁在内的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随后,地铁公司的代表进行了辩护。他说:"我方认为,地铁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我们的运营成本高昂,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因此,收取4.8元的乘车费是合理的。"
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小刚的律师引用了多项法律条款,强调地铁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设施,理应被纳入"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范畴,而地铁公司则坚持认为,法律中并未明确将地铁列入免费范围。
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后,法官庄严地宣读了判决结果:"本院认为,地铁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理应被视为'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被告大连地铁公司向原告小刚收取4.8元乘车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大连地铁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小刚4.8元。"
当法官宣读完判决,整个法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小刚激动得热泪盈眶,他感到自己不仅赢得了这场官司,更为所有残疾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这场官司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人开始重新审视残疾人的权益问题,呼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也表态,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确保残疾人的出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这场官司虽然只涉及4.8元的车费,却掀起了一场关于残疾人权益的社会讨论,它不仅让更多人意识到了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也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
小刚的故事,成为了众多残疾人维权的典范,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奋斗,无论这个权益看起来多么微小。
用户13xxx69
这事要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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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和残疾人免费乘车,全国人民都没有意见,支持军人和残疾人得到优待!![点赞][点赞]
用户10xxx02
这是好久好久以前发生的事,现在拿出来发布,图的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