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对夫妻经历了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刻,他们9个月大的女儿因病离世。夫妻俩悲痛欲绝,无力处理女儿的后事,便将火化和所有身后事宜全权委托给了太平间的工作人员。可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儿火化之后,竟然没有留下一点骨灰。 得知这个消息后,夫妻俩震惊、愤怒,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权,最终将医院和殡仪馆一同告上法庭。 然而,殡仪馆的回应是:“未满三岁的遗体没有骨灰。” 法院最终判决:殡仪馆需赔礼道歉并赔偿4万元。这一结果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人调侃:“自古有为婴幼儿建冢的吗?还留骨灰,说得多高大上?讹钱又让法律保护了一次。4万块,发财啦!涨知识啦!” 小女孩自出生以来,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夫妻俩为了她四处奔波,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最后孩子还是没能撑过病魔,早早离世。 失去孩子的打击让夫妻俩一度崩溃,他们根本无力处理女儿的后事。 于是,他们将所有的安排都交给了太平间工作人员,唯一的要求就是——火化后留一份骨灰,以寄托他们对女儿的哀思。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 等到夫妻俩去殡仪馆领取骨灰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孩子的骨灰无法保存,因为“未满三岁的孩子火化后通常不会留下骨灰”。这一说法让夫妻俩陷入了更深的痛苦之中。 在他们看来,无论孩子多大,骨灰是孩子最后的痕迹,是他们作为父母可以铭记孩子存在的唯一物证。殡仪馆的说法让他们难以接受。 于是,夫妻俩决定诉诸法律,起诉殡仪馆和医院。起初,他们只是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随着诉讼的展开,他们发现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殡仪馆方面坚持说,按照相关规定,未满三岁的婴幼儿由于骨骼尚未完全发育,火化后很难留下骨灰,这是行业惯例。而医院则表示,自己的职责在于治疗,后事的安排并不在其职责范围内。 案件进入法庭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殡仪馆没有提前告知家属婴幼儿火化后无法留骨灰的情况,存在明显的服务疏漏。 夫妻俩作为家属,事先并不知道这种“行业惯例”,也没有被给予选择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最终,法院判决殡仪馆需向夫妻俩赔礼道歉,并赔偿4万元精神损失费。 然而,这场官司的结局却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许多网友对此判决持有不同的看法。 一部分人认为,夫妻俩的诉求是合理的,殡仪馆的做法缺乏人性化,尤其是在处理如此敏感和痛苦的事件时,应该更加考虑家属的情感。 而另一部分网友则嘲讽夫妻俩“借机讹钱”,甚至质疑他们的动机,认为“婴幼儿火化后本来就没有骨灰,夫妻俩明显是在挑刺。”这些声音充满了不理解和冷嘲热讽。 有网友调侃道:“自古有为婴幼儿建冢的吗?还留骨灰,说得多高大上!” 甚至有人讽刺道:“讹钱又让法律保护了一次,4万块,发财啦!涨知识啦!”这种调侃和轻蔑的言辞,显然忽略了夫妻失去孩子后承受的巨大痛苦。 对这些父母来说,骨灰不仅仅是火化后的遗物,而是孩子短暂生命的最后印记。他们要的不是钱,而是一个真诚的道歉和对他们情感的理解。 从法律角度看,法院的判决是基于殡仪馆在服务中的失职。 无论行业惯例如何,作为提供服务的机构,有义务在事前告知家属所有可能的结果,并且给家属提供选择的机会。殡仪馆显然在这方面做得不够。 夫妻俩的诉讼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维护他们作为父母的尊严和权利。而殡仪馆和医院需要反思,在未来的服务中,如何能够更加体贴地对待这些遭受巨大痛苦的家庭。 案件最终尘埃落定,但给社会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反思。我们是否在面对他人的痛苦时,给予了足够的尊重和关怀? 法律能够保护他们的权益,但真正治愈他们心灵的,仍然是社会的理解与关怀。
重庆一对夫妻经历了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刻,他们9个月大的女儿因病离世。夫妻俩悲痛欲绝
怀瑶看娱乐
2024-10-22 18:22:35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