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不救都难!80多岁老父亲,得了脑溢血,老大和老三都要放弃,老二却交了5万元抢救,结果术后4天,医院催费,他没钱了,就下跪让老大给钱,老大却一口回绝:当时让你不要救,你非得要救,我可不想为了救他人财两空。
(来源:临沂综合广播)
老父亲突然晕倒在地,老大老二老三着急地跑过来了,大家一起赶紧把老父亲送到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他们的老父亲竟然得了脑溢血,要救活老父亲,就得手术,还得马上作出决定,否则老父亲就没命了。
看着检查结果,老大老二老三都慌了,这可怎么办呢?这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呢?
如果救老父亲,可能能捡回一条命,但是这种病就算捡回一条命,多半也是瘫痪了,有可能还躺在床上,还得有人24小时照顾他。
他们都是成家的人了,还有孩子要照顾,还有家庭要兼顾,若是花上这么一大笔钱,还有可能人财两空。
但若不救,作为儿子,他们的良心也不安。
为了做出救与不救的决定,兄弟三人起了争执。
老大想了半天,作为哥哥,他得先拿出一个态度来,他知道老二老三家境都不是特别好,自己也一样。
如果救老父亲,就算是老父亲能捡回一条命,三个家庭都得跟着勒紧裤腰带,还得轮流照顾老父亲,到时候不堪重负。
他思量再三,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决定这个不孝子他先当了,他表态,不救父亲。
谁知此话一出,老二情绪就激动起来了,说他只有一个爸爸,才80多岁,有救活的可能,如果不救父亲,良心何在!
这句话说得老大内心一阵生疼,老三也坐不住了。
看着老大老二为此有了分歧,老三觉得自己得表态了,少数服从多数。
老三很认可老大的话,如果老父亲到时候人财两空或者瘫痪了,哪一个结果都是大问题,他也决定当这个不孝子,和大哥一起放弃救父亲。
老二一看老大老三都没有良心,一气之下,自己就去交了5万元,他要救活父亲。
老大和老三看着老二的决定,内心十分不是滋味,一但老二交了钱,那后面就全是事了,他们内心百般滋味,不知如何是好。
果然,术后的4天,医院的人催费了,又是一笔大费用,老二已经交了5万元,现在人活过来了,他就让老大和老三交钱。
老大想起当初老二不顾他和三弟的决定,一个人不顾后果要救父亲,现在没钱了就来找他们,他心中有气。
他对老二说:“当时让你不要救父亲,你非得要救,现在没钱了吧,怎么能为了救他,害得自己人财两空,然后瘫痪在床,我们还得照顾他!”
一听这话,老二瞬间又激动了,他已经出了5万元把父亲救活过来了,如今只要坚持治疗,父亲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不交钱,父亲就真的活不成了。
想到这里,他很难过,老大有钱的,他扑通下跪,喊着跟老大说:“我们是同一个爸爸呀,你不出钱,他就活不成了!”
老大依然坚决不出钱,老三也依然站在老大一边,老二看着他们没有要出钱的意思,就大骂他们。
如今他已经出了5万元,只要再交费,父亲就能活过来,他实在想不通老大和老三为何还是不愿意救父亲。
他跪在地上,一边骂一边求,老大还是不为所动。
这时,医院的人又来催费了,看着兄弟三人在争执,于是医院的人就跟他们的媳妇说:“就去劝劝他们,行不行?”
他们的媳妇看到这种情景,却一点也不想插手,她说:“这是他们兄弟之间的事情,让他们自己解决。”
是啊,这种事情,兄弟三人就得意见一致,父亲是大家的,得了重病,救过来了,瘫痪了,还得大家轮流照顾,如果意见不一,实在是个大问题。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呢?
1、作为儿子的,确实有义务赡养父亲,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救活的可能,他们确实有义务救父亲。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这种病即使救活过来,也有可能瘫痪在床上,到时候照顾老人也是个负担,所以老大和老三做出不救的决定,也是可以理解的。
2、老二已经出了5万元救了父亲,在这种情况下,老大和老三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费用了,这是一个家风建设的问题。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一个良好的家风,是要家人共同建设的,既然父亲救活过来了,就得考虑下一步的事情。
3、老二不顾老大老三的感受,非得要救父亲,也是很不尊重人的行为,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允许,那么可以多付出。
类似这种情况,老大和老三也有权利作出不救的决定,毕竟老人已经80多岁了,救活过来也受罪,他们还要承担起养家的责任。
即使如此,父亲救活过来,老大老三还是要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剩余的应当由老二负责,人是他救活过来的,也是他作出的决定,这种情况,谁有孝心,谁多付出。
80多岁的老人,得了这样的重病,你认为救还是不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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