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各地纷纷引入光伏发电项目。这本应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在山西省柳林县某村庄,一项被寄予厚望的“农光互补”项目,却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村民的强烈质疑。一边是村干部宣传的美好愿景——“耕地继续耕种,红枣树改良嫁接,还有补偿款”;另一边却是村民眼中“耕地被水泥桩覆盖,千年枣树被锯毁”的残酷现实。近日,该村一位年近七旬的村民马某成向媒体反映了其遭遇,称其土地被占用、枣树被毁,且项目决策过程未履行相关程序,引发广泛关注。
一、项目启动:美好的承诺与村民的期待
据村民马某成反映,2024年,后河底村两委向村民宣传了一项由柳林县争取来的覆盖光伏项目。当时的宣传内容颇具吸引力:光伏板覆盖后,耕地依然可以正常耕种,原有的红枣树不仅不会被破坏,反而会得到“改良嫁接”,真正实现“农光互补”和“林光互补”的双赢局面。此外,项目方还承诺给予村民经济补偿,耕地每亩每年补偿500元,枣林地根据树木数量每亩补偿200元,租赁期限为25年。
对于一个地处偏远、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红枣种植的纯农业村庄而言,这样的承诺无异于雪中送炭。村民们普遍认为,在不影响耕种的前提下,还能额外获得一笔补偿款,是天大的好事。因此,项目初期得到了大部分村民的同意。
二、现状反差:耕地变“荒地”,枣树遭毁灭
然而,美好愿景在2025年项目实际推进后,逐渐显露出另一面。马某成在材料中描述,他发现光伏板安装后,所谓的“农光互补”根本无法实现——耕地被密密麻麻的水泥桩基覆盖,大型农机无法进入,传统耕作更是无从下手。更令他痛心的是,那些被承诺将得到“改良嫁接”的红枣树,非但没有被保护,反而被彻底锯断,其中包括一批树龄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老枣树。据其初步统计,全村被占耕地约700余亩,占全村耕地面积近三分之二;被毁枣树约有四万株,这些枣树曾是村庄集体经济的重要来源,每年损失约200余万元。
三、程序之问:“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否形同虚设?
除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马某成对项目决策的合法性也提出了质疑。他反映,如此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和项目实施,作为村支书兼村主任的马某生,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便直接与柳林县明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
据马某成称,截至目前,村里的干部、党员以及村民代表都未曾见过这份合同的具体内容。这一说法在部分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录音中也有所体现。如果这一情况属实,那么项目的决策过程确实存在程序上的漏洞,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未能得到保障。
四、村民呼声:个人诉求与程序正义的双重追问
马某成本人的遭遇则更为直接。他发现问题后,曾明确表示不同意在其地块上继续安装光伏,对方当时应允,但后来其约五分耕地还是被“偷偷”安装了光伏设施,地内不仅被挖开三根壕沟用于铺设线路,还遗留了大量水泥料。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其自家的213株枣树被毁,其中最粗的一棵树龄保守估计在500年以上。
面对巨大的个人损失,马某成多次向村、乡两级反映,要求恢复耕地、赔偿损失,但问题迟迟未能解决。这份无奈之下写就的举报材料,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经济损失,更是对基层治理中可能存在的“乱作为”以及项目程序正义的拷问。
结语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的发展,更离不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层治理。一个光伏项目,从惠民工程变成村民眼中的“伤心工程”,中间的落差值得深思。在引进项目、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守住“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的红线?如何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何兑现对村民的承诺,真正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共赢?这些问题,或许比单纯讨论光伏项目本身更有意义。截至发稿,针对马某成反映的情况,记者尚未联系到村党支部书记马某生及石西乡政府相关领导进行置评。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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