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荒唐至极,物业居然说这块地的产权属于酒店老板,酒店老板把这块地买下来,无稽之谈。 成都某小区原售楼部被销售给一个酒店老板,老板未营业前,那里是小区业主的广场舞坝坝,后来老板装修营业后,就把门口那一圈公共用地圈起来,作为经营场所的停车场。有业主认为该块地作为小区的公共用地,平常出入人口较多,过往的小孩老人频繁,该处作为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找到物业管家沟通此事,物业给到的回复是那一块地是酒店老板买下来了,产权属于酒店老板。简直荒唐,那一片属于公共用地,能随便买卖?业主的公共区域就这样被销售出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负责这些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不拥有这些区域的所有权。所以,物业没有权利支配该区域的使用权,开发商更不能将该区域卖给某一个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鉴于此,小区业主应该团结起来,走正规渠道,走合法程序,集体维护自己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不管不顾不问。
简直荒唐至极,物业居然说这块地的产权属于酒店老板,酒店老板把这块地买下来,无稽之
蓉漂一说事
2024-10-31 0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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