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案与办案相分离有优势,可以避免有案不受,受案不查的情况。 报案不接、

公平正义闻 2024-11-07 13:37:21

公安机关受案与办案相分离有优势,可以避免有案不受,受案不查的情况。 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受案后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是公安机关长期以来需要解决的顽瘴痼疾。 为了避免报案不接,有案不受、受案不查的情况,公安部专门出台了《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进一步的明确了公安机关接报案实行“三个当场”的制度:对报案人上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当场出具报案回执。 虽然公安部有要求,但是现实工作中,有的接报后简单的搞个记录,始终不进行网上接报案,不录入办案系统,有关部门就无法进行监督,顽瘴痼疾也就无法进行根除。 要解决这个问题,对不紧急的案件,人民群众在报案的时候,可以选择到县级公安机关的案件管理中心报案,实行受案与办案分离。管理中心接报后,根据案件管辖分工,通过系统把案件推给相应的部门,这样案件就容易按照办案程序走,各级法制部门便于容易进行监督。 关于受案、立案存在的问题,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议,可在评论区分享。 (图源网络,侵删)

0 阅读:0
公平正义闻

公平正义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