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工资4000多元,经常穷得叮当响,她却一口气买了两套房,一套900多万,一套700多万,付了300多万后,贷款了将近1400万,她的母亲知道后崩溃大哭,要赶紧退房,声称女儿一犯病就乱花钱。网友:我也想犯病,把我的房子给退了。
(来源:小莉帮忙)
孙女士来到一个房子的地方,一进门,卖房子的人就热情地招待了她,他们发现孙女士就是一心想花钱买房的,更是对孙女士有不一样的态度。
卖房的人和孙女士聊了几句,果然孙女是非常爽快,当时就指定要两套房,这一套是900多万的,另一套是700多万的。
卖房子的人一看孙女士这么豪气,嘴角都上扬了,内心的欢喜溢于脸上,一眼都看出来了。
可孙女士接下来一句话又让卖房子的人感到失望了,孙女士说她没那么多钱。
眼看孙女士就要说自己没钱不买房了,卖房的人赶紧跟她说,她们这里可以0元买房。
孙女士睁大了眼睛,那还可以这样买房,就问卖房的人怎么操作,卖房的人告诉她,只要买房,他们这里可以先借钱作为首次付款,然后就给你买房了,也就相当于零买房子。
孙女士听了大喜,于是就贷了将近1400万,大手一挥,把这两套房子买下来了。
买了房之后她心情瞬间开朗了很多,再也没有了进来买房之前的那个烦躁脾气。
她买了房之后,回到家满脸笑容,再也没有了近几日的愁容。
孙女士的母亲任女士看到女儿如此开心,却一脸的担忧,感觉有大事发生了,赶紧过来翻女儿的包。
果然发现女儿又犯病了,女儿竟然又买房了,吓得她很是心慌。
仔细看了一下,女儿贷了1400万,每月还款就要7万多,女儿的工资每个月只有4000元,这怎么可能还得起呢,任女士头都大了。
面对自己的女儿,她真的是束手无策,女儿一犯病就买房,之前已经买过两次了,都退了,这一次竟然一下子买两套,让她如何是好呀!
原来孙女士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属于双向情感障碍,犯病就会乱花钱,而且花钱没有节制。
孙女士也跟妈妈说过,她一犯病就会脾气暴躁,一花钱心情就好了。
可这一次女儿花钱过了,女儿虽然每个月有4000多元,实际上她经常穷得叮当响。
没办法,她只好拿着女儿的诊断报告去找卖房的人,但他们竟然表示不退,任女士这才没办法找来了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店里的人说,他们并不知道孙女士的情况,他们的房子也不是0元买,而是由个人借钱给她买房的。
对于孙女士的情况,他们要调查清楚才能处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孙女士是否可以退房?
1、如果孙女士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那么她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买了房, 就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要履行自己付款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孙女是当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她贷了这些钱,每个月她就得还了7万多元。
2、任女士拿出自己女儿的诊断报告,说自己女儿买房的时候正好是在发病的状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她买房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如果孙女士当时确实是在发病的状态,那么需要经过任女士的追认,她的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有效。
2、任女士要证明自己的女儿当时是在发病状态,就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了。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针对孙女士的这种情况,如果想要退房,那么他只能去诊断,自己当时确实是在发病状态,这才能退房。
对于孙女士买房的行为,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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