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属实!”安徽六安,某幼儿园中班的一名女教师对孩子实施了恶劣的体罚,包括用竹

晴澍世界说 2024-11-14 20:45:06

“情况属实!”安徽六安,某幼儿园中班的一名女教师对孩子实施了恶劣的体罚,包括用竹签戳刺、殴打,把孩子当玩具一样拎腿倒立、蒙头推搡旋转等,而另一名教师全程观看却不阻止。目前,当地教体局通报称:警方已对涉事教师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光明网)

据悉,11月7日下午,涉事中班的孩子们刚刚结束午休,可能还有些昏昏沉沉的,所以有点吵闹。

女教师靳某当即揪住一孩子的衣襟,对其多次拖拽推搡,甚至狠狠地扇了孩子的耳光。

随后,靳某用卫衣帽蒙住孩子的头部强行旋转,手指还不停戳向孩子的头部,动作之粗鲁,令人触目惊心。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教师还将一名孩子扳倒在地,提起孩子的一条腿,使其倒立,孩子痛苦挣扎,却无人制止。

在靳某虐待孩子的整个过程中,另一名在场的教师不仅没有进行任何劝阻,反而表现得极为冷漠,仿佛这一切都与她无关。这种熟视无睹的态度,无疑加剧了事件的恶劣程度。

据其中一位孩子的父亲介绍,这些中班的孩子因为年幼和害怕,所以回家后并未向家长透露。

这次事件的暴露纯属偶然,因为班级刚刚更换了教室,监控的视角发生了变化,家长们才得以发现异常。

事件曝光后,当地教育局迅速介入调查,确认了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

11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教师靳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两名在场却未劝阻的保教人员均被惩戒。

1、靳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本案发生在幼儿园,实施违法行为的是幼儿园教师靳某,其身为老师,对班级的孩子负有监管和看护的义务。

但是靳某却利用这个看护人的身份,对这些班上的幼儿实施虐待,就连用竹签戳刺都出来了,情节显然十分恶劣。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靳某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2、那两名保教员为何不抓起来?

虽然两名保教员当时就在现场,但是他们并未对孩子们实施虐待,反而很细心的为睡醒的孩子们整理衣服。

我们可以说保教员不作为,但这个不作为上升不到刑法。

因此,两名保教员的工作是不合格的,但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幼儿园予以内部惩戒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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