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便宜不成反被占?”2014年,一老人在超市刷卡买了一瓶价值32元的酒,直到第二个月才发现这笔在超市的3200元的巨额消费,老人随即找到了超市讨要说法,可超市却表示,当时老人的确买了酒,价格确实是3198元,当时为了给老人凑整,还特意多拿了一个糖,空口无凭,但是超市又拿不出监控证据,老人只能将超市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南京市玄武区的一位60多岁的王大爷已经退休了好几年,多年来和妻子一直恩爱如初。2014年正逢春节,人人都在走亲访友,王大爷和妻子也不例外。 两人商量着到了妻子一个许久没见的姐姐家里。两人当时顺路在路上买了两箱奶加一盒高档饼干当作上门拜访的礼物,大姨子也很热情做了一桌好菜招待了他们。 王大爷和妻子很高兴的入座,餐盘言谈之间却吃着吃着感觉“不对味儿”。为啥呢?因为他平时没啥爱好,唯独就喜欢酌点小酒。此番吉时,不来点酒,对王大爷来说有点乏味了。 于是在和妻子以及大姨子夫妇商量后,王大爷选择独自出门买点酒和下酒菜品品。因为都来大姨子家的小区好几回了,他熟知这附近的商业布局。 拐了几个弯,就到了一家超市。王大爷买了一袋即食花生米和鱿鱼丝,转头看见酒架上竟然有一瓶酒标价只有32块钱。 王大爷仔细看了看产品上的标识和厂家一类的东西,感觉没什么问题。然后就拿着酒一起到前台结账了。 那时候手机移动支付还不如像现在一样这么普及,大多数人都还是用现金或银行卡刷卡来支付。当时王大爷没带零钱,前台的老板就推荐他用银行卡支付,还拿了前台一块糖给他凑整数。 王大爷当时也没多想,从身上摸出来了一张卡付款后便走出了超市。直到一个月过去,王大爷去银行打具体流水明细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上个月竟然多了一笔3000多块钱的账单。 而收款方显示的正是大姨子家附近的那家超市,日期也正好是在正月里。他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货架上的标价是32元,怎么这一下子从“三十变三千”了呢? 想都不用想,接下来王大爷马不停蹄飞奔那家超市找店主质问。他指责店主当初故意把金额输错了才让自己多刷了那么多钱,但店主却死活不承认,并且拒绝王大爷看当天监控摄像头和收款记录查证的要求。 王大爷感觉自己被骗了,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一气之下便将店主朱某某告上了法庭。哪怕上了“公堂”,朱某某还是坚称自己的超市从来不会记录任何消费数据,更不会计算利润和商品消费数量。 生意人不计算利润?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反常。但是毕竟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人家强制计算利润的条款,为了真相大白,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派出人去扮做普通消费者去购买商品。 发现店内明明有对商品扫码记录的机器还有购物小票,都在正常使用中。 超市有这些,却不能提供王大爷消费三千多元的消费记录且没办法说明三千多元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那就必然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部分信息来源: 央视财经|男子消费32元却被刷3200元 只是因为这个坏习惯 文|月归 编辑|影娱先锋
“占便宜不成反被占?”2014年,一老人在超市刷卡买了一瓶价值32元的酒,直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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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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