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关于新浪微博用户“理记”利用互联网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举报材料》
北京市民政局:
依据北京市民政局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开通首都慈善热线及举报信箱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举报人现通过互联网举报方式,向北京市民政局实名举报新浪微博用户利用互联网公开募捐的违法行为。
被举报人:新浪微博用户“理记” (实名:张洋 辽宁电视台前记者 微博主页:)
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
2020年6月,媒体报道528抚顺虐童案,该事件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
2020年7月28日,被举报人在微博上发布大量相关博文,同时利用微博平台发布向社会公众发出募捐请求,为“528抚顺虐童案”的当事人公开募捐,并公布了收受募捐善款的银行账户(开户行:抚顺银行;开户人:佟芊*;开户账号:6230************987)。
截至2020年10月30日,被举报人公布收到社会捐款约243万余元。同时被举报人谎称已经关闭了接受捐款的银行账户收款功能,经举报人转账验证,该接受捐款的银行账户至今仍能接受转账,被举报人的违法募捐行为持续至今。
2021年2月4日,被举报人主动公布其募集的社会善款243万余元“分文未动”。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张洋作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擅自开展公开募捐,且无明确的募捐目的和募捐方案,无上限无明确用途超额募捐,以至于六个月之后募集的善款“分文未动”,被举报人张洋的违法募捐行为,明显违反《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的禁止性条款。
举报人依据《慈善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特此向被举报违法行为发生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微博平台所属管辖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被举报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此致
北京市民政局
举报人: 杨宏伟(微博用户)
电话:1380571****
2024年11月25日
附:
1、举报人身份证
2、举报证据清单及证据列表
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书面举报材料,已经通过微博私信向贵局提交,请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