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字,795页,看了一个月
董承评文学
2024-12-15 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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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看完了。
71万字,795页,断断续续看了一个月。2024年的阅读用这本书来收官,非常满足。
这本小说,地位奇高,很多人誉为英文小说中金字塔顶之作。但就大众知名度而言,别说比不了《傲慢与偏见》《简爱》,就是与《德伯家的苔丝》《荒凉山庄》比,也远远不如。我曾将其列入“小众书单”,不是说此书少有人知,而是说流传度配不上它的地位。
小说写作,往往有性别峡谷。强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女性也有刻板一面。反过来,女作家写男人,也很费力。《傲慢与偏见》从头到尾,没有两个男人单独谈话,但到了《米德尔马契》,情况有所好转,艾略特写了一大堆男人,聊天,吵架,开会——这是《米德尔马契》身上的宏大,它写出了一个社会的整体风貌。
宏大的一面,此文不细说,只说《米德尔马契》身上细腻那面,也就是爱情和婚姻。
不是写爱情之美,而是写爱情的盲目;不是写婚姻的幸福,而是写夫妻的厌倦。
《米德尔马契》写了三种婚姻:精神的,名利的和贫贱的。
小说一开始就是精神婚姻:生活优渥的少女多萝西娅,爱上大自己27岁的男人卡苏朋:虽然他很丑陋,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但博学多才,出尘脱俗。——看起来,这爱情多自由、多任性、多美啊。但是,小说深刻的地方在于,结婚之后,多萝西娅发现丈夫是个老学究,只会埋头故纸堆,引以为傲的知识,不过是没有生命的僵尸。
这部分,小说极尽讽刺,克制地讽刺多萝西娅的单纯,无情地讽刺卡苏朋的老朽。卡苏朋察觉妻子与侄子互有好感,悲愤和醋意之下,一命呜呼,但留下遗嘱:妻子如果和侄子结婚,则需要放弃他的财产。但多萝西娅早已觉醒,财富于她是浮云。
精神婚姻须臾间破碎,名利婚姻也好不了多少。乡间少女罗莎蒙德,瞧不起周围的男人,一心找一个出身显赫的丈夫,她瞄上的出身贵族的医生利德盖特。婚后,名是有了,可利德盖特收入不高,小家庭很快负债累累——利德盖特被迫放弃医学梦想,而成为一个只顾着赚钱的医生。
《米德尔马契》之所以深刻,因为它开始于《简爱》或者《傲慢与偏见》结束的地方。很多小说写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米德尔马契》却要写终成眷属之后的一地鸡毛——小说因而极具现代感和超越性,在小说末尾,多萝西娅甚至直接向婚姻开炮:“婚姻剥夺了我们给与或取得幸福的全部权利。”想想这是两百年前小说里的话,真是石破天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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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 7
熊逸的那套,还是在背景里撤掉吧
不是老司机QAQ
太高深了,太高深了,我觉得我现在还看不了这种巨著。
无
看完你的介绍,后期再去读,就不那么难懂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