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法院离婚冷静期设置:权衡保护与拖延的争议 离婚冷静期旨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在

媒体看社会 2024-12-16 15:59:46

商洛法院离婚冷静期设置:权衡保护与拖延的争议 离婚冷静期旨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做出决定,给彼此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然而,这一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涉及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况时,其效果和必要性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和讨论。 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在2024年12月12日对起诉离婚的周燕(化名)发出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要求她等待45天后才能继续起诉程序,此事件再次将离婚冷静期的问题推到了社会舆论的前台。 支持和反对离婚冷静期的声音各执一词。一方面,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可以防止草率离婚,促进家庭和谐。 另一方面,批评者指出,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可能是一种额外的折磨,它可能阻碍了受害者及时获得法律救济,从而使他们面临更大的危险。 法律专业人士对此表达了担忧,他们认为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引入冷静期可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冲突。根据现行法律,诉讼程序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应该高效运行,而离婚冷静期的引入可能会影响这一目标的实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律师胡森轩指出,他在其他法院并未遇到过类似的做法,这暗示了商州区法院在执行程序时可能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缺乏统一的法律操作标准。 显然,离婚冷静期作为一个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的社会机制,需要在保护家庭和谐与回应个人危机之间找到平衡。在处理家暴等紧急离婚案件时,需要有更为灵活和迅速的处理机制,以确保受害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司法保护。同时,法院在实施离婚冷静期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当性,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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