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子偶然发现,老实巴交的丈夫竟然在外面养女人,还生下一个女儿,而且,五年时间里,他给小三累计转账200多万。女子气得肺都炸了,她省吃俭用却给小三做了嫁衣,于是,她一纸诉状将小三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案例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九派新闻等)
瞿敏在家里收拾东西,无意间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账目,这一查,她整个人都气懵了。丈夫谢远亮根本不像表面这样老实负责,竟背着他在外面养女人,花钱简直像流水一样。
瞿敏双手颤抖,嘴里不停咒骂:谢远亮啊谢远亮,你个没良心的东西! 瞿敏53 岁, 1995 年就和丈夫登记结婚,婚后,他们生活幸福,先后有了两个儿子,一家人原本也算是和和美美。
丈夫在外挣钱养家,瞿敏一心操持着家里,照顾老人和孩子,分工明确。 谁知在孩子12岁的时候,谢远亮认识了比他小14岁的杨雪。看着年轻漂亮的杨雪,他眼睛都直了,心里头那点儿花花肠子就开始蠢蠢欲动。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并在2019年,生下一个女儿小谢。而瞿敏还被蒙在鼓里,依旧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家。 瞿敏不知道的是,谢远亮不仅偷人,钱也哗哗的往外拿。
从2018年到2024年,他偷偷摸摸给杨雪一共转了184万,还往他和杨雪生的那个女儿小谢的个人账户转了 5 万多元,还通过微信给杨雪转了 20 万多元。 杨雪通过银行卡给谢远亮转了 56 万多元,杨雪的表弟也通过银行卡电子汇款给谢远亮转了 43 万多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事还是被瞿敏发现,她整个人都崩溃了,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攒的钱竟便宜了外面的女人,她简直瞎了眼。
这口气她实在咽不下,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杨雪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谢远亮擅自赠与她的200多万元。
那么,法院会支持瞿敏的诉讼请求吗?
1、谢远亮婚内出轨,和杨雪保持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谢远亮让妻子在家辛苦劳作,他却在外潇洒,和杨雪生儿育女,还大额转账,这样的做法违背了良好的社会风俗,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任由谢远亮这样无法无天,婚姻生活,家庭和睦就是一纸空谈,无法得到保障。
2、法院对这204万有不同的看法。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谢远亮婚内出轨,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妻子瞿敏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返还。
其次,杨雪的证据可以证明,她给谢远亮转账56万,但只有26万确实转给了谢远亮,其余30万法院不认可,杨雪的表弟给谢远亮转账43万,也是可以从这204里面依法扣除的。
至于转给孩子的5万元,属于谢远亮给孩子的赠与,与杨雪无关,这是合法有效的,不应该返还。
最后,杨雪还提出,204万里面有36万是孩子的抚养费,也应当扣除。但法官认为,孩子的抚养费应当另案处理,在此不做抵扣。
3、谢远亮有妻子,还和杨雪保持不正当关系,严重破坏了家庭和谐,更是涉嫌犯罪。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要和睦,夫妻之间必须要忠实,谢远亮走上这条不忠实的道路,注定家庭要破裂。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杨雪和谢远亮婚内出轨,还有夫妻之实,一起生儿育女,共同生活时间长,多次发生大额转账,已经涉嫌重婚罪。到底是否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是瞿敏的权利。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定,杨雪限期向瞿敏返还133万。
拿到判决后,杨雪觉得返还太多,瞿敏觉得太少,双方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维持原判。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