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执法上有一个“机械执法”和“逐利执法”的问题。 比如包子铺卖豆腐脑儿总共就卖了七千多块钱(多一半还是成本),全部没收还不行,还要再罚款一万五千元。 比如一个餐厅卖“拍黄瓜”,也就获利34元,被罚5万元。 比如一个农民给自己的农机买了1900元的柴油,被罚款3万元。就这,路政还说“已经很人性了”。 比如一个人被车撞了,在商议的时候,保险公司愿意出12000元,被撞的觉得不够看病损失,就告到法院,结果法官一算,给判了一个九千多。最后这个事儿还闹出了人命。还闹得全社会议论纷纷。 比如警察要出门办案,叫报案的出钱,说是没有办案经费。 比如不少被网民称之为“钓鱼执法”的。 …… 表面上看,这些都是执法,绝大部分还都是“依法办事”的。但结果是全社会都不认同。 大家不认同,是因为这些虽然看起来都是“依法办事”的,都有法律法规条文在那儿。但—— 实际上 都违背了常识。也违背了法规的根本意图,违背了法律的精神。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标志—— 那就是“钱”。都是明显的为了“钱”而弄出来的。都是——依法弄钱,合法捞钱,光明正大的“抢”(确切地说应该是“罚”)钱…… 机械执法这个说法是很温柔的。逐利执法这个说法也是很温柔的。 消耗法律、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是大麻烦。因为这么玩是被执法者受不了的,是社会承受不了的,是社会公平正义承受不了的。
现在执法上有一个“机械执法”和“逐利执法”的问题。 比如包子铺卖豆腐脑儿总共就卖
阿岔侃历史
2024-12-19 13: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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