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06 刑法“恶意欠薪罪”的诠释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恶意欠薪的行为有违法性: 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恶意欠薪行为已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是严重违反了中国行政法、经济法等关于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的规定,具有行为的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06 刑法“恶意欠薪罪”的诠释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一条劳动者依照
惟辛说事
2024-12-25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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