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武汉有家科技公司,叫一网万联,发了个公开声明,说华为侵犯了他们公司的两个专利,他们都提起了诉讼,也就是跟华为有两个专利案子。 据根据这个公司公开发布的声明来看,其中一个专利案子,在打官司期间,华为律师说是施工方的原因,跟我们公司无关,这个专利案,最后双方达成调解。 另一个专利案,据这个公司的声明,说华为在一审期间两次向相关机构提起该专利无效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最后一审判华为赔偿。但在二审期间,华为第三次提起专利无效请求,后来还真地被支持,武汉这家科技公司的这个专利被认为无效。 武汉这家科技公司表示这是自己的完全知识产权专利,会继续上诉。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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