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你们!”山西太原,一女子家中供暖不行,让物业上门测温,怎料,测的是12.5℃,可女子签字确认时却发现被对方改成18.5℃。然而女子质问对方为什么这么干,工作人员却在那漫不经心地打游戏! “我(家)12.5度,你为什么给我改成18.5度......” 家住西温庄阳光里小区的李女士(化名),前段时间交了暖气费后,总感觉家里温度有点低,于是就想着找物业公司上门测下温度。 上午10点,工作人员小王(化名)和另一位同事来到李女士家中,二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手里拿着测量仪器,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李女士迎上前去,希望他们能解决自己家里的问题,看看是否真的是供暖出现了问题。 测温开始后,小王将测温仪放在客厅中央,一段时间过去后,屏幕上显示的温度是12.5度, 这让李女士心里一沉,自己家里的供暖果然有问题。 小王将温度写下来后,签上了自己名字,要李女士也签下字。可当李女士接过纸张,仔细核对上面的信息后,突然发现原本12.5度被改成了18.5度! 这让李女士意识到不对,立刻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将温度改了!然而面对业主的质疑声,站在那里的两名工作人员却一声不吭,好似没听到一般,避而不答...... 最让李女士窝火的是,当她找到那名疑似上级的中年男子时,对方竟然还在那里玩着手机游戏“打麻将”,面对业主的质疑,对方只表示自己没有改。 “那你告诉我,那是谁改的!” 听得此话,李女士彻底压制不住心里的情绪,大声质问对方什么意思,这不明显是在欺负人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在李女士遇到的供暖温度争议事件中,有几个关键点值得从法律角度深入探讨。首先,李女士支付了暖气费用,这就意味着她与供暖公司之间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这一合同,相关单位有责任确保提供的供暖服务达到约定的标准。如果实际供暖温度低于合同规定的标准,那么公司未能履行其义务,这构成了合同违约。 李女士邀请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测量温度,并得到了一个12.5度的读数。然而在签字确认时,她发现该数值被改成了18.5度,这种行为侵犯了李女士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当这个权利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若证实物业工作人员故意篡改测温结果,这可能涉及到欺诈行为。 在刑法中,欺诈是指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遭受损失。 在本案中,如果李女士因为被误导而接受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或者由于错误信息而无法及时解决问题,那么这可能构成欺诈。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女士应当尽量收集所有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如原始测温记录的照片、与物业人员沟通的录音或视频、以及任何其他能证明温度不达标和数据被更改的证据。 李女士可以选择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举报此事件,寻求帮助以促使问题得到解决。相关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涉事公司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事后,有网友认为12.5度可以了,没必要这么斤斤计较。 但紧接着有网友给出了解释:这不是冷不冷的问题,是交了钱不达标的问题,证明有人偷工减料,中饱私囊,问题大着呢!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法治进行时;2025年1月3日关于《业主家供暖不行物业上门测温12.5℃℃,签字时发现被改成18.5℃,面对业主质疑物业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玩游戏》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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豌豆大说法
2025-01-04 1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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