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公共权利,绝大多数人财务利益,着重考虑案例判定影响及可能的后果判断,而不是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决定,这是法理的原则, 在这一点上, 美国资本主义人文精神科学先进性,是体现在私法惯例法律法规具体在实际运用 ,法官甚至可以抛弃法律条文,依照宪法精神作出判决。 任何法律条文都是遵从于宪法,这是代表一个国家集体意愿,服务维护于社会公共秩序,自创建伊始,就从来都不是为尊重个人自由意愿所制定。 如果完全照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则天下必大乱,那必然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残酷黑暗社会,弱者永远遭到强人欺凌。 燕冬萍离婚一案法官判决所存在的问题 试想,法庭上如果某方因受到另一方人欺骗、隐瞒乃至暗中买通打手威胁恐吓,,,作出不利于自己决定,这显然是应该禁止的。 任何法官都慎重考虑,凡结果明显存在违反正常人意志且显失公平,存在不当得利决择都是不应该成立。 从这些情况看,我们很多人对法律认识跟美国相比还是差的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