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时丢失价值一万元的吊坠,失主赶回饭店寻找时,发现吊坠已经被人冒领了。警方找上门时,冒领人:我不差这个,我们家里有的是!
王国民(化名)和妻子中午在饭店吃饭,吃完饭后,夫妻俩又去了其他地方。在休息时,王国民习惯性的摸了一下自己的吊坠,突然发现吊坠不见了。
夫妻俩慌了,这个吊坠价值一万块钱呢。夫妻俩仔细回忆,突然想到可能是落在中午吃饭的饭店了,两人赶紧赶回去寻找。
“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个吊坠?”赶到饭店后,王国民赶紧询问服务员,“确实有一个吊坠。”听到服务员的回答,夫妻俩松了口气,以为找到了。
谁知服务员的下一句话对两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有人已经认领走了。”王国民难以理解,明明是自己的吊坠,怎么会被别人领走了呢?
王国民立马报了警。
警方通过调查,第二天就找到了冒领吊坠的人。看到警方上门,冒领人张志强还不以为然,“我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刚开始,张志强表示是自己的捡的,已经给同事了,“我自己捡的,想给谁给谁。”
“这不是你捡的,这是人家服务员问的!”警方称是饭店服务员问的,张志强属于冒领,“这跟你自己捡不是一回事。”
“不是您的,您拿回来干嘛。”面对民警的询问,张志强称,当天中午他跟朋友也在那家饭店吃饭,喝得正尽兴的时候,听到服务员问有没有人丢失了吊坠,张志强就认领了,“我以为是我朋友的。”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故意认领的,张志强还给民警展示家里的翡翠摆件,“我不差这个,我们家里有的是,什么都有,你知道吗?”
直到现在,张志强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觉得自己没偷也没抢,就算警察找上门,自己只要把东西归还就行了。
民警表示,饭店服务员已经将这个吊坠捡到了,物权已经转移到了饭店,冒领人张志强以谎言骗取了饭店服务员的信任,冒领吊坠已经构成了一种诈骗行为。
目前,张志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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