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规定和新现实以及无法全程跟踪的利益对应。在找证据找几个红头文件的时候,这个关联

北京的赵作明啊 2025-02-20 11:57:17

老规定和新现实以及无法全程跟踪的利益对应。在找证据找几个红头文件的时候,这个关联信息引起了我的思考。网友建议合肥一户多人口认定以户口本和居住证为材料申请获官方回复( 2020-01-16)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提出一户多人口认定问题,建议以居住证和户口本一起作为材料申请。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供水集团、合肥燃气集团、合肥供电公司给予回复。具体如下: 网友:尊敬的领导,随着国家鼓励二胎政策的实施,家庭常住人口已经来到了6人(含父母),很多合肥家庭的父母是随子女居住在一起的,但户口并没有迁过来,目前合肥市的电费、水费和燃气费都已开始实行阶梯费用,而阶梯费用的阶梯标准是跟家庭居住人口数量有关的,目前合肥的电费、水费和燃气费都是根据户口本上的人口数来确定的,但这是不准确的,因此建议可以以居住证和户口本一起作为材料申请,目前有些城市已经可以以居住证来办理了,希望合肥市也能跟进,真正的做到服务于民,减少普通老百姓的家庭负担。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供水集团、合肥燃气集团、合肥供电公司:经核实,现将结果回复如下:告知客户根据《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商【2012】147号)多人口家庭用电根据住宅对应的户薄户籍人口核对,已向用户解释。 1、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15]66号)等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以一户4人为基本人口数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每年152立方米(含152立方米)。 2、一“户”住宅对应的户口簿户籍人口在4人以上,可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第一、第二级年用水量基数36立方米。(1)“一户多人口”用水量审核的所需材料:水表户主本人或经办人携带户主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户籍地址须与水表地址相符;无户口簿的用户需提供水表户主本人身份证以及临时居住证或居委会街道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实际居住证明上要写明户号,地址,常驻人口数以及每个常驻人口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由街道社居委加盖公章。(2)“一户多人口”用水量审核的办理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合肥供水集团营业大厅(联系电话:0551-64422639)。(3)“一户多人口”用水量审核的审核周期:供水企业每两年核定一次。两年期结束需重新携带上述证件至供水集团营业大厅申请办理多人口用水量审核业务。(4)“一户多人口”用水量审核的办理时间及时限:全年365天朝八晚五受理。手续齐全,现场办理。“一户多人口”家庭认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居民用户可申报:户籍人口四人以上(不含四人),户籍地址与实际用气地址相符,燃气开户人包含在居民户口簿中。燃气开户人持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报窗口单位受理。告知您暂住人口可在社居委或街道开具证明,前往燃气集团营业厅及就近的服务所办理。 另经发改委核实,1、居民用水、用气每户多人口认定。 根据合政办〔2015〕53号文件规定和合价商〔2015〕73号文件规定,居民用户用水、用气多人口认定以户籍人口进行界定。实际操作过程中,合肥市供水集团办理多人口认定时户口本、街道证明均可;合肥燃气集团办理多人口认定时户口本或居住证同居住地址一致的均可。 2、居民用电每户多人口认定。 用电多人口认定执行《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商〔2012〕147号)文件。由于电价制定权限在省价格部门,建议向省发改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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