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除三害》的对大陆电影院来说,算是天花板,但比起导演黄精甫之前的片子,其实不算大。
电影真正大尺度的地方,其实不在于画面的血腥,而在于对传统价值观的冒犯。
它问出了一个问题:愚痴之人,自我洗脑的人,是否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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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的英文名是The Pig, the Snake, and the Pigeon,也就是猪、蛇与鸽子。
这三种动物,代表的是佛教所说的三毒:鸽代表贪、蛇代表瞋、猪代表痴。
片中三个通缉犯,也分别对应着一种动物:
陈桂林戴着小猪图案的手表,代表的是痴;
香港仔身上有蛇的纹身,代表的是嗔,他出现的第一场戏就暴怒,用酒瓶砸手下的头;
尊者代表的是贪,脱下虚伪的外衣,他的背后正是一只鸽子的纹身。
他劝人放下执着,放弃财产这些身外之物,却把收来的钱,统统装进自己口袋。
所以电影的主线,因为痴愚而误入黑道的陈桂林,杀掉了嗔和贪这两大毒害。
并在过程中逐渐摆脱了痴愚,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就是替天行道、除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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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尺度大的地方,在于礼堂杀戮那场戏,不是画面有多血腥,而是对观众的价值观的冒犯。
杀死尊者之后,陈桂林发现礼堂里又响起了歌声,于是重返礼堂,充当了审判者,让众人选择:
要么,看清真相,离开;要么,继续自我洗脑,被我杀死。
但没想到,竟有许多信徒,宁愿死,也不愿怀疑已经被证明是虚伪、贪婪、阴险的邪教头目,以及经不起检验的教义。
而陈桂林也没有手软,一个一个把他们爆头。
通过这场杀戮,导演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那就是:
痴愚之人,被洗脑的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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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林的选择和杀戮,也是导演的回答:
被洗脑不是罪,但有机会看到真相,却仍然不愿意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脑子去想,甘愿做井底之蛙,自我洗脑的人,是有罪的。
这是这部电影的表达,导演用商业化包装,把冒犯隐藏在爽片的外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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