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抢劫?”海南乐东,网约车司机非法营运,多次涨价后,因乘客拒付车费,竟然持刀威胁乘客,“你不给我,我就捅死你!”目前当地官方回复,涉事司机已经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这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劫!”
那如何评价涉事司机的行为?涉事司机的行为属不属于抢劫?又将面临哪些处罚?
1、单就非法营运这一行为来说,涉事司机就难逃重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
?第34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第93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单就非法营运这一行为来说,涉事司机就难逃重罚!
2、因讨要车费未果,持刀威胁乘客,属不属于抢劫?
涉事司机非法营运,其提供的服务自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乘客相应地也具有拒绝付款的权利。涉事司机向乘客讨要车费,很显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可见,涉事司机持刀威胁乘客,是不是抢劫关键是看其行为能不能达到压制乘客,使乘客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程度。
网传视频显示,面对涉事司机的持刀威胁,乘客并没有害怕,涉事司机除了持刀、口头威胁外,也没有进一步的侵害动作,因而还构不成抢劫。
3、涉事司机的行为或构成强迫交易罪!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具体到本案,虽然涉事司机持刀威胁乘客,但是目的是为了达成交易,进而牟取不当利益,笔者认为将涉事司机的行为定性为强迫交易更为妥当。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如果涉事司机同时满足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应以强迫交易罪追究涉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4、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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