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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消?”江苏淮安,男子向银行贷了15万元,不到1个月因意外去世,怎料,银行

“人死债消?”江苏淮安,男子向银行贷了15万元,不到1个月因意外去世,怎料,银行发现男子逾期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处理,直到4年后,才得知男子已经死亡。银行随后要求男子妻儿还款,未果后,以违约为由,将男子妻儿告上法庭,除了要求归还本息,还要求承担罚息等违约责任,但法院这样判!
 
郁佳母子对徐波的巨额债务一无所知,不愿承担也无力承担,但对银行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同上可是有徐波的亲笔签名。
 
徐波虽然去世,但签名从未褪色,不可能人死债消!
 
……
 
2020年,徐波由于急用钱,便向手机银行上借贷了15万,而当时他是瞒着妻儿进行的,谁也没有想到,从签字、放款、意外身亡...命运只给了徐波30天的时间差!
 
徐波去世后,债务很快逾期,但银行却没有第一时间催缴,也没有联系徐波及其家人。
 
丈夫去世后,郁佳母子很长一段时间才走出来,徐波名下没有多余的遗产,只有一套房子,但儿子让给了母亲,他不想让母亲老无所依。
 
整整4年,母子对徐波的债务毫不知情,要不是银行打电话言之凿凿的表示,她们真不敢相信那个老实、木讷的丈夫会有一笔巨额外债。
 
郁佳母子的生活一般,可徐波的债务经过4年的累积,利息、罚息、本金快滚到30万了,一直钓鱼的银行这才觉得该收网了。
 
30万的债务,儿子并没有积蓄,郁佳若承担的话就得卖房,而她们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银行无奈,只得起诉。
 
根据我国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银行若想郁佳母子接受30万的债务,就得提供相应证据,让她们“接盘”。
 
银行表示,法律上并没有人死债消的说法,而郁佳母子作为徐波遗产的继承人、必须得依法继续偿还债务,何况她们不是无力承担,徐波的遗产毕竟有一套房子!
 
确实,银行的说法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徐波的遗产继承人仍负有按时还款的义务,但只限于本息,并没有罚息等款项。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银行发现徐波未及时还款时,并未第一时间联系和催收,而是放任罚息、违约金的增长,以致于等到4年后才“后知后觉”。
 
也就是说,银行若想郁佳母子承受本息之外的罚款,得拿出郁佳母子对债务知情且拒不偿还的证据,而举证不利的银行需依法承担相应后果。
 
24年12月,该案件的判决在网上流出:郁佳母子承担本息债务,驳回银行罚息主张!
 
事已至此,郁佳母子再有不甘也只能筹借偿还债务,哪怕是卖掉房子,而银行也不亏,罚息本就是隔岸观火的意外之财,没有罚息还有本息。
 
而这也提醒了我们,家庭的债务一定要透明,起码得让自己的枕边人知晓,一旦突发意外好提前有个准备,而不是猝不及防的惊吓。
 
在法律上,不知情并不能免除债务!
 
而对于银行来说,不管是系统漏洞也好,隔岸观火也罢,在债务异常的第一时间就得联系责任人及其家属,将风险降到最小。
 
换言之,银行的沉默不是宽容,家属的沉默不是默认,这才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