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

航程没说法 2025-03-13 15:19:09
李大爷辛苦了一辈子,积攒了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 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大李常年在外地工作,小儿子小李在身边照料。 李大爷心里明白,小儿子付出得多,便趁着头脑清醒,亲自手写了一份遗嘱,表明自己离世后,房子归小儿子小李,存款则兄弟俩平分。 李大爷写好遗嘱后,签上名字,标注了日期,就把它放在了家里的抽屉中。 后来,李大爷突发疾病离世。处理完后事,兄弟俩开始商量遗产分配。大李得知父亲留了遗嘱,却对遗嘱内容不满,认为没经过公证,这份遗嘱不能作数,要求平分所有财产。 小李觉得委屈,父亲明明白纸黑字写了遗嘱,自己理应按遗嘱继承房产,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在这起遗产继承纠纷中,核心争议点在于未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李大爷所立遗嘱为自书遗嘱,由他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了日期。从形式要件来看,符合法律对于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 自书遗嘱的效力并不以公证为前提。李大爷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晰,能够辨认自己行为及其后果。遗嘱内容明确表达了他对个人财产的分配意愿,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影响遗嘱真实性的情形。 所以,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应当作为遗产分配的重要依据。法庭经过审理,认定李大爷的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判决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即房子归小李,存款兄弟俩平分。法律 律师咨询 法律知识课堂 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 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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