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付路费可以之前讲直接送移民局,但是现在人送到了,这笔费用已经产生了,家属不付,谁来承担呢?
还记得21年22年做解救,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家属都是感恩戴德,对我们极其信任,哪怕这么多年过去,那些被救的人也依然记着我们。我也的确有出钱资助他们,资助他们的路费,资助他们回国后暂时的生活,但是这些资助我是自愿的,内心是愉悦的。
但是今天这个事情,家属以如此“恶心”地方式让人被迫“资助”,我想没有一个人是愿意的。
我们做的是公益,所有救援都是免费的,也没有人给我们支付薪水做这些,遇到风险都是自己补贴。所以我们的解救应该建立在排除自身风险的基础上,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如果想要寻求救援,需要路费的请先支付路费,用不到退回。没钱可以走遣返,只是比较慢。
相信的就解救,不相信的也没关系,毕竟也没有义务一定要解救谁,但我们自身的风险要先保护。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