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脸了!河北石家庄,男子经常在办公室与女同事嬉戏打闹,偶尔也有搂抱、亲吻的行为,男子对此习以为常。岂料事发当天女同事心情不好,男子走到女同事身后对其拥抱后,次日女同事报警。男子也因猥亵他人被公安机关拘留5天。男子不服认为这是同事间正常的感情沟通,并没有违法的故意。法院怎么判?
(案例来源: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李某与女子任某系同事关系,两人在一间办公室工作。
李某性格外向,幽默风趣,经常跟任某开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要是高兴了,还会对任某进行搂抱、亲吻等动作。
期间,任某并没有明确制止过,而李某也习以为常。
事发当天,李某见任某正背对着自己站着,于是就悄悄来到任某的身后,从后面抱住了任某,并欲对任某进行亲吻。
任某明显是心情不好,先是把头扭到一边,接着把李某推开,李某见状识趣的离开,并没有对任某继续纠缠。
岂料,任某还没有解气,在次日报警。公安机关通过对两人的分别询问,以及对办公室监控录像的回放,确定李某存在猥亵行为。
猥亵在在行为表现上,包括对他人抚摸、亲吻等行为。民警认为李某的行为侵犯他人的身体权和隐私权,违背他人意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合李某违法性质以及恶劣程度,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李某不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错误,遂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处罚。
围绕其诉求,李某提出以下理由:
第一,李某与任某系同事关系,两人平时感情较好,不存在侵害的故意。
第二,李某经常与任某开玩笑,期间任某情绪平稳,并没有抵触行为。
第三,事发时任某进行抵抗时,李某便没有继续进行纠缠。
第四,李某对任某的行为仅限于搂抱、亲吻,对任某造成的影响微乎其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综上,李某并没有违法的故意,公安机关应以教育警告为主,并非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法院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李某对任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院审理时认为,任某作为受害者,在事发后主动报警,应认定李某的行为,违背了任某的真实意愿。公安机关对两人的调查以及现场监控视频的显示画面,均可以对上述事实进行佐证。
故法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对李某的处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李某的诉求。
宣判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由于李某没能提供新的证据,二审对原审认定事实予以确认,再次驳回李某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认为?
单身情歌
活该,心术不正。
Jacky 回复 04-27 11:15
他领导,都不敢跟她单独呆一起,就怕她说领导强奸未遂,小慧君在持续发力。
George 回复 04-27 06:18
。。1
火蓝刀锋
抓不抓你就看女人的心情,女人没说你强奸就很不错了
风灵无畏 回复 04-26 06:14
没告强奸,这女子真善良!
心有所属 回复 04-26 13:43
女的很好了,没进去吃几年饭应该谢谢那女人“善良”!
何以解忧唯有金钱
两个都不是好鸟,狗咬狗一嘴毛,结局很舒适[得瑟]
用户10xxx97 回复 04-25 21:42
你说到点子上了,他们这是浪费公共资源。
天籁
男女平时在办公室干这种事情,应该都开除,典型的都不是好鸟
feideko 回复 04-27 18:41
心情好那就叫快活,心情不好那就叫强奸。[得瑟]
用户13xxx71
乐意就是暧昧,不乐意就是强奸
用户56xxx20 回复 04-28 10:48
本来就是这样啊,一方不愿意就是违法
财来自有方之星汉灿烂
一对男女都不是好鸟,能随便搂搂抱抱还亲吻。。
勿忘心安 回复 04-26 17:19
那听你的,你说
用户59xxx29 回复 勿忘心安 04-26 19:14
我说了吗,我没对双方有任何评论呀!
精彩哥
天天耍流氓,习以为常了。
既来之则安之 回复 04-28 23:28
哪个不是流氓?
彩云飘飘
下次再抱再亲你得先问好了。
mgoooon 回复 04-25 12:04
又不是情侣,为什么要亲要抱呢?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12 回复 mgoooon 04-27 05:12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mmm1233
按理平常关系好哪怕那天心情不好也最多闹闹别扭不会闹这么大的,怀疑另有隐情
陈参 回复 04-25 08:02
也许看了大同案想试试好不好用
用户10xxx78 回复 陈参 04-26 07:53
正解
奶瓶砖家
这叫嬉戏?男女都懂这叫性搔扰。
人生初见 回复 04-27 17:47
你情我愿天天相互嗳味,这叫骚扰?
用户13xxx69
这事确实擦边,告你就违法
深思
这无耻之徒该罚!
为民
这种人就得给点教训自以为事对女性不尊重
longou
估计是被人看到了,怕人家说闲话,来个先斩后奏,撇清关系
梵天逸羽 回复 04-25 20:54
这也许才是真相[哭笑不得]
Mofolo
这对男女都不是啥好玩意儿
东风
外向个屁,就是耍流氓
咋啦嘛
男的估计潜规则女同事习惯了,就以为别人不敢反抗!
不懂风情的小伙子
事前同意,事后反悔你也得进去。
用户15xxx53
白嫖习惯成自然,终于买单了,别不服气
被亲戚坑惨了
这男的自找的,考虑过人家女的么,自己是过瘾了
人生初见 回复 04-27 17:48
你的眼睛呢?没见是经常这样?一对老手?
一叶知秋
男女有别
谁伴我闯荡
换着是我,也会报警告他性骚扰。你整天除了接吻拥抱,就没有别的本事了吗?搞得人家不痛不痒的,难受死了。
伍北
偷鸡不成蚀把米
p8
成年人玩这种游戏?真天真还是假无邪?而且还是同事非发小。想不通
在这等你
该关个3年,便宜占习惯了。
用户97xxx34
这叫性骚扰!在广东打工,经常看到一些,男的去扰一些刚去打工十七,八岁女孩,拍肩,拉手,甚至背后搂抱,脸贴很近,,天天,如此。你想去干涉,女的不一定站你这边,女的有时跟那男有说有笑。
mmm1233 回复 04-26 10:50
女的乐不乐意难道你会看不出来么?
火星农民工叔叔马丁
判的太轻,应该以强奸未遂定罪。而且自己也承认以前干过很多次,那就是强奸未遂无数次,可以直接死刑
老丁
处罚没有问题!明明是不道德的事情,不会因为做得多了,就变成道德的事情!
人造的夏天
这基本上是这女的发现他也去搂抱其他女同事了,本来以为有机会在一起,结果发现只是猎物之一,生气了,事后他态度还恶劣,不去赔礼道歉,第二天就报警了!
天风
搂搂捏捏,搂搂抱抱,动作粗鲁,我告你强奸!什么,你愿意拿1000块和解?我考虑考虑
华天颖
俗话说女人是老虎!看看被咬了吧!但是人与人相处是要有边界的连夫妻都是要有边界的,否则就会内战不休!但是就这个事情,我不认为法官是再保护女人,它是再给女人身上装刺!制造性别对立其心可诛!这个事情批评教育就可以了。
用户10xxx48
对女同事拥抱亲吻?当老婆用了,拘的不亏。
君临天下
这是有预谋的啊,女的下套呢吧
天际线上的行者
这样的公司三观不正,培养出一群不知廉耻的动物,都不是好鸟。
枫丹白露
这女的也不是个好东西
王翡
确实,任某已经拒绝后李某并没有继续有所动作。而且,任某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之后自己在言语上和李某约好“不可以在公共场合做过份亲热之事”。河北警方也没有教育他们这样的举动是男女恋爱关系才有的举动(我怎么觉得这句话有些多余)
用户14xxx59
李的行为超越了大多数人的认知,太过分了,办公室搂抱亲吻女同事!活该。女的呢可能平时也不太正经…,自找的。当然这次男的动作违背了她的意愿。
虚怀若谷
评论区不乏女拳与伪娘!
用户12xxx92
夫妻女方不同意,弄了都算强奸。同事,判了一点都不冤。
柏拉图
没事找事,女的能碰吗
微妙玄通
今日山西大同,明天天下大同。果然一点不假。 自从大同订婚案男方背叛有罪,女人翻脸有理,天下的女人都学会了[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33xxx03
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呸
猫猫熊
《活该》:心术不正占便宜,得寸进尺更嚣张;明目张胆搞情调,作恶多端终受罚。
用户67xxx39
性别换一下呢?女的在后面抱男的一下,男的报警会怎么样?
用户14xxx20
这男的就一流氓而已,废什么话
用户10xxx58
心术不正的流氓,应该抓
人生初见 回复 04-27 17:49
凭什么只抓男的?两个人经常在一起这样好吧!既要又要
用户10xxx74
法院审理时认为,任某作为受害者,在事发后主动报警,应认定李某的行为,违背了任某的真实意愿。报警就违背了女主真是意愿?
用户56xxx20 回复 04-28 11:03
就好比天天自己主动拿室友买的水果吃,人家没搞你,不代表你这就是没问题的,要搞你直接闹出去也没错
李先生
没一个好玩意
白云悠悠
女同事早就心怀不满,这一次不想隐忍了而已!经常拥抱亲吻女人,这不是占便宜占惯了吗?还能作为免责理由!
csmmm4207
就是明目张胆的占人家便宜!人家以前不说,并不意味着人家愿意!你老是这么骚扰人家,贱不贱?!
发大财
怪自己想好事
用户13xxx03
如今的女人多利害,不知道吗?
南方山羊
俩人应该是在企业上班,如是公职人员,就是作风问题了。
任风吹雪
这种情况不应该参考平时有没有这种行为吗?如果一开始没有报警,而这一次心情不好报警了,这就不应该是犯罪。如果是犯罪,那第一次出现这种行为的时候就应该报警,而不是心情不好了才报警。平时爽了不说,今天不爽就报警。呵呵,奉劝大家远离女人
老杭
拥抱,亲吻,好多年了,没有其他的鬼才信
用户10xxx60
现在的社会千万不要谈恋爱结婚,总归千万不要惹女人
大刀
男女有别,普通关系别越界。
竞待花开
又不是情侣关系,能随便占便宜吗?同事间就可以失去边界感?只想便宜不给名分不负责任,不但萎缩还自私下作还不要脸,真的是给男同胞丢脸。
风笑
法律并未考虑在男女关系形为上,男性应生理特性,天然为主动进攻型,而女性为被动接受型。如果照法院这样理解,社会男女关系就会一塘死水,社会繁衍消极。
用户10xxx34
神经病。赶紧送到身经常院去吧!
用户13xxx03
男人们注意了,搂抱亲吻也是需要发红包的,这可上帝规定的,可别得意忘形了!
Oriin
贵圈真乱!
人生如戏也如梦
这个同事把同事当成同床该抓
回忆是首歌
有些男的在总觉得自己是情圣,单位的女人都喜欢自己,到处占便宜,试探对方,其实就是垃圾
微妙玄通
女:天天抱我亲我,也不给我买点东西,昨天我明明提醒他我看中一件八千块钱的衣服……哼……我叫你装糊涂,还想白P老娘,老娘送你去踩缝纫机[滑稽笑]
怕应羞见
在澳门新加坡会怎么样判?
用户77xxx17
这就是在野外小狗爬背吗,这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
用户11xxx95
如果平时经常运动,这一次不高兴了,能告墙碱不[无奈吐舌]
风之羽
女的是傻子吗,暴出来自己也臭了,显然另有隐情。
顺丰
不是夫妻恋人,女士禁区勿动。婚内也有强奸罪。
高兴
哥,这种女人欠收拾!
古月胡
亲吻了又不上床。不告你告谁?
&山间
忍你很久了[狗头]
Jax
连最基本的不主动都最不好活该!
蒸一品
你不是她的菜
用户18xxx77
只是同事?开玩笑也拥抱亲吻?太过了吧?
成友
男的心术不正。
用户62xxx04
抠5天便宜你了!
用户10xxx60
占便宜成了习惯,这女人应该也不是个好乌
亚的斯亚贝巴
这个男的尽想吃白食,平时关系好,为啥还要报警,有些事情还用放在桌上讲吗???
欢乐马
二个都不要脸
Jeep
这男的还有这种癖好?
Shisheng
判罚准确,渣男想得寸进尺,及时报警是对的!
用户13xxx93
活该!
我心飞翔
主要是没干到位,干到位就不会报警了
坐忘
石家庄这么个小地方也这么开放了
原乡人
光天化日之下能拥抱的除了老婆,其他的自己执生吧
马哥
我们这有个小伙子载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乘客,车费一百块,到目的地后,女的让他等一会,再载她回去,来回车费一起给,但是返程后,女的不愿意给钱,索要无果后,小伙子扇了女的两巴掌并且报警,警察询问情况后,让他们咨询协商,然后女的要求小伙子给五百赔偿,小伙子坚决不同意,几次处理无果,女的去公安局报案,告小伙子强奸,然后法院判小伙子强奸未遂,判了一年多!
谷之风
都是他妈假正经
用户12xxx91
男女之间出现这种行为的除非是情侣,否则就是不正当关系。
用户10xxx62
不亏,不服大家都学他去搂抱他老婆,看他啥反应。[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心学践行着
还是个惯犯
alwhap
应该把办公室监控录像的以前情况结合起来看,不能只看那一天的
用户10xxx89
还好意思上述,你与人家啥关系?动不动就搂抱。
momo
那我曾经被女同事拍屁股还多人强行搂抱拉扯是不是也能告他们,还在我裸睡的时候跑到我宿舍换衣服[横脸笑]
来来回回
不要脸的判的明显轻了
浪漫渐消逝
心术不正的垃圾,先阉了再说话。挑战别人家庭成员底线。
海胆
办公室性骚扰,不是情侣同事之间确实过界了。
北回归线
典型的性骚扰。处罚的轻了[静静吃瓜]
毛不名
都跟我学学吧!我一不油腔滑调,二不毛手毛脚……
用户35xxx46 回复 04-28 08:41
这就是你单身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