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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应南昌锜某某强奸案再引热议#】南昌“锜某某强奸案”曾因其判决结果在

​​【#法院回应南昌锜某某强奸案再引热议#】南昌“锜某某强奸案”曾因其判决结果在法律界引起激烈争论。

4月23日,律师“蔡雅奇刑法”发布微博图文,提到一桩名为南昌“锜某某强奸案”的案件,引发热议。正观新闻记者检索发现,自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以来,不少网友联想到曾经的南昌“锜某某强奸案”,使得该案件在社交平台再度引发热议与争论。

南昌“锜某某强奸案”曾因其判决结果在法律界引起激烈争论。

判决书显示,锜某某因涉嫌强奸罪, 2022年5月10日被监视居住,一审过程中,男方锜某某姐姐曾拿出录音、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称事发前两人关系亲密,且女方多次存在主动挑逗行为,在两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中也存在主动行为,从而推测在发生性关系后,锜某某由于拒绝确认两人恋爱关系而遭报复。而公诉人称上述均属于非法取证,无法作为证据,并采用女方事后声称抑郁等心理状态相关证据,锜某某一审被判六年有期徒刑。

二审结束后,锜某某辩护人的何智娟律师确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后,“南昌锜某某强奸案”重回人们的视线。其中,作为“南昌锜某某强奸案”辩护律师的何智娟律师便在微博发声称:“翻看了审判长答记者问,才知道(订婚强奸案)二审本有改判缓刑的机会。回想起之前辩护的南昌强奸案,当时也同样面临辩护策略的选择,不免唏嘘。”

4月25日,正观新闻记者拨通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锜某某强奸案”判决的一名工作人员(女)电话,电话拨通后,记者针对近期网络舆论及锜某某是否上诉进行提问,该工作人员随后将电话转至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该男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锜某某这个案件在两年前已经结案,近期我这边并未收到来自当事人的消息。”

正观新闻记者也尝试与何智娟律师取得联系,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针对网络对“南昌锜某某强奸案”的争议,正观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业界律师,包括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宇,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志伟,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岩(“光头陈律师”)等,对本案进行分析解读。

律师辨析解读网传判决争议

正观新闻:“南昌锜某某强奸案”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的点是什么?如何理解这种争议?

付建:此案最大的争议点在于法院认定女方是基于“确认恋爱关系”的动机同意性行为,而男方事后拒绝确认关系,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法院认为符合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要件。将“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直接等同于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存在争议,本人目前不支持法院这一审判观点。

此外,证据采信也存在争议,法院最终定罪,对男方提交的证据采信度低,反而依赖女方事后声称抑郁等心理状态相关证据。男方提供的性行为录音、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法院未完全采信,存在一定不妥。但从法律角度讲,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合理的。

彭志伟:根据目前网传的信息和资料,锜某某案是2022年案发的。争议点主要是:1.男方是否存在以谈恋爱名义欺骗女方发生两性关系,以及欺骗能否导致违背妇女意愿,使女方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2.男方提供的录音及发生关系后共同离开的视频,能否证明女方自愿。这些是本案重点关注的问题。

陈岩:最近有一个概念颇流行,就是“性同意可撤销”。南昌“锜某某强奸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锜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男方曾当庭提出双方发生关系时候的录音,证明女方是非常主动的,根本不存在被强迫。同时还有事发前后的监控录像(两人手牵手离开宿舍)以及第二天的监控录像(女方再次到男生住处),女生表现都非常正常。

那么,为什么锜某某有如此多的证据能证明没有强迫,事前事后女方行为不反常,还被定成强奸罪?我个人认为,除了网上公开的这些信息以外,唯一能让我想到的就是那个所说的“性同意撤销”。

张新宇:针对锜某某案,若实际情况跟男方家属介绍的情况一致,则不符合强奸罪标准,不构成强奸,因为国内一致认为骗奸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是,案件具体情况究竟如何,是否跟家属陈述内容一致,这个可能才是更关键的问题。

“二审改判原因需要明晰”

正观新闻:针对南昌锜某某一案,请谈谈您的看法。

彭志伟:这件案子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是因为公众对两性关系陷入了深度思考,以及担心自己是否会因为女友不高兴或没有实现女友的愿望成为下一位犯强奸罪的人员。

作为律师我们秉着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及证据的资料进行详细分析,根据现有网传的资料得知,第一,一审判处锜某某六年,二审改判三年缓刑三年,二审改判原因是什么需要明晰;第二,即便锜某某以谈恋爱名义与女方发生关系,事后男方不同意确认恋爱关系,这种欺骗与强奸罪违背妇女意愿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导致女方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搞清楚以上问题,才能抓住案件的实质。

张新宇:这个案件一审判决六年,而二审改判为判三缓三,二审的认定逻辑,据称是认为男方欺骗女方与他发生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构成犯罪。

我们知道强奸罪要求违背妇女意愿,使女方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那常规方式也就是这个暴力、胁迫,或是趁其酒醉等等,锜某某案中,仅通过欺骗这种方式肯定是达不到“不能、不敢或者不知反抗”的程度,所以二审的认定逻辑也可能存在问题。当然,锜某某方提供的录音是否经过剪辑,这也值得研究,一旦经过剪辑,这可能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定,甚至影响他后续进行申诉。

律师解析两案:体现了法律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

正观新闻:网友因为最近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联想到南昌“锜某某强奸案”,这两个案子有没有可比性?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精神?

付建:两个案件差异十分明显。在大同案中,女方在性行为发生时明确拒绝,且有反抗痕迹、事后报警等证据,证据链条完整。而南昌案中,性行为发生时女方无明显反抗,事后双方还有亲密互动,争议主要集中在事后女方因恋爱关系未确立而报警,证据情况更为复杂,两者没有可比性。

值得一提的是,强奸罪保护的客体是女性的性自主权。南昌锜某某案中,如果女方在事前以答应恋爱关系为前提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而男方主观上没有这种目的而是欺骗了女方,使女方陷入认识错误发生性关系,则在本质上违背了女性性意愿,客观上造成了女性严重抑郁后果,构成强奸罪。

两案的着眼点都在于保护女性性自主权。恋爱、订婚、结婚都不代表女性对于性关系的默许,这也彰显了法治社会对基本人权的保护,维护了女性的人格尊严。

彭志伟:近期大同订婚强奸案以及目前的锜某某案,引发了较大的舆论。值得强调的是,法律解决的不仅仅是个案问题,在这些个案的判决之外,会不会引起一连串的社会问题,也是司法人员应当着重考虑的,只有考虑到这些,才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观新闻)

评论列表

格格巫
格格巫 179
2025-04-25 19:37
就在刚才我拒绝了,给老婆买个1万多块钱的包包,天啊,那她是不是可以告我昨天晚上婚内强奸???因为性同意是可以撤消的。

狐狸 回复 04-26 01:51
你完蛋了,自首吧,争取死缓[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逗你玩 回复 04-26 12:09
兄弟,今天赶紧买两个,争取宽大处理吧

黑夜
黑夜 94
2025-04-26 10:48
有直接的证据却被视为不正当证据,非得冤枉人

用户18xxx03 回复 04-26 15:30
不正当证据都这样

用户10xxx89 回复 用户18xxx03 04-26 17:44
大同的录音视频呢?

砖家叫兽
砖家叫兽 84
2025-04-25 22:21
诱导承认罪行,得缓刑,有够奇葩。
用户75xxx15
用户75xxx15 58
2025-04-26 13:51
性同意可以撤销,离了大谱了。
随风撒节操
随风撒节操 55
2025-04-26 14:01
以前罗翔用冥币骗炮的案例,要是放在大同法院,那可以把罗翔关进去耶

用户73xxx54 回复 04-26 20:16
我也想起这个,按照大同逻辑,失足少女是要真钞,你用假钞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判3年

国士无双 回复 04-26 18:31
你举这个例子不是法院管的。

还没好好的感受
还没好好的感受 49
2025-04-26 16:10
《恋爱、订婚、结婚都不代表女性对于性关系的默许,这也彰显了法治社会对基本人权的保护,维护了女性的人格尊严》天才言论,这是女拳写出来的吧![思考]

君奉天 回复 04-26 17:12
恋爱没关系,订婚跟结婚都不算就离大谱

记录 回复 君奉天 04-27 11:20
从中国传统文化讲,恋爱确实不算,但从事实婚恋过程来讲,恋爱也可以算。男女交往,你情我愿,这时就具有同居和互相认可的关系。这个话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Smiley_x
Smiley_x 47
2025-04-26 10:08
太好了,舆论必须起来!
用户14xxx75
用户14xxx75 38
2025-04-25 20:44
有没有可比性得看这两个案件在普通大众中造成的影响是否一致。

a秋天风信子 回复 04-26 14:13
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强奸罪呗,你的小心婆娘叫你摘月亮。

用户15xxx24 回复 a秋天风信子 04-27 09:32
搞笑的事前几天一个新闻,一男一女在马路上产生冲突,女的叫嚣“有本事你打我呀”,接着就被男的打了个半死!网友一致的评价是“没有违背妇女意志!”

渔舟唱晚
渔舟唱晚 37
2025-04-26 11:51
女的主动挑逗?应该是女的把男的强了,然后要男方负责官宣男女朋友关系,这男的受了委屈,当然不想负责。结果女的就把男的告了
墨者
墨者 36
2025-04-25 22:45
这是准备直接挖了女人的根

记录 回复 04-27 11:21
女权过度化,对国家和民族不利。[吃瓜]

逝水无痕
逝水无痕 36
2025-04-26 16:22
“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这个词真nb!
注册很简单
注册很简单 35
2025-04-26 00:53
太无敌了,太窒息了。
用户18xxx31
用户18xxx31 33
2025-04-27 00:45
之前不是有一个案例是女的强上男的,然后怀孕了,判决男的强奸罪吗?小仙女们行动起来,赶紧找富豪去取经

tb2029957_2013 回复 04-27 18:25
国外已经这样玩了,土豪的做法是TT丢垃圾桶前挤进去辣椒水

牛膨胀
牛膨胀 30
2025-04-26 18:21
期待各位女性朋友,把撤销性同意武器化, 人人走上财富自由 国家法律兜底,失败零成本,无本万利[哭着笑][哭着笑]

网络不能实名制 回复 04-26 21:39
性武器!这个名字我觉得很好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22
2025-04-26 12:20
我来猜流程①找目标(优选拆迁户有钱房多、理工男人傻钱多。避开背景的人)②培训优选酒吧ktv女生(处女修复真实性高是否发生关系不影响大局)。这里有个分支第一种③女方找理由约男方发生关系,报警强奸,进入⑥环节结束分钱。第二种③由女子进行正常婚恋程序。女子家人收彩礼。④提出各种奇葩(不发生关系,回娘家住…)各种收钱。⑤婚后马上房加名字。⑤几个月后女方以男方问题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女方离场。⑥专业律师团队入场,打官司。注:全程指导女方收集拍摄、录制、制造男方犯罪行为(解释了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不利于男方的监控视频录音证据),过程中随时可以终止计划以强奸告男方,逼迫付出财务代价和解。

a秋天风信子 回复 04-26 14:20
所以在国内小仙女肆无忌惮,没想到在澳门也想这样钓大鱼,澳门一年接6起国内小仙女诬告男方强奸的,最后小仙女诬告失败,全进去了[静静吃瓜]。

小小
小小 21
2025-04-26 16:53
三观无时无刻不被刷新
虚怀若谷
虚怀若谷 15
2025-04-26 22:18
不容枉法裁判招摇天下!
不要慌一切都是技术性调整相信我没错的
不要慌一切都是技术性调整相信我没错的 11
2025-04-26 16:55
女的先挑逗,告女的强奸啊,男的是被迫营业,事后女的还不给钱产生纠纷。

过往 回复 04-26 18:06
女的没有强奸罪这个罪名

天澈 回复 过往 04-27 15:12
强制猥亵,故意伤害,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11
2025-04-26 18:28
男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独心望月
独心望月 10
2025-04-26 16:55
这案例判决我觉得更像是交易判决……因为事后反悔又退不了货,反手一个举报把商家送走!就像现在的仅退款一样[哭笑不得]
云破天开
云破天开 9
2025-04-26 13:50
奇葩
用户10xxx82
用户10xxx82 8
2025-04-26 15:28
唯有真理的铁锤才能轰碎一切的不公正
peace王
peace王 8
2025-04-26 19:36
管住二哥,在当下是多么的重要。
随风漂流
随风漂流 6
2025-04-27 07:36
谈过恋爱的朋友都知道,男女关就跟开车一样,没有驾照得先学习,刚开始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penney
penney 6
2025-04-27 16:32
如果女方在事前以答应恋爱关系为前提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而男方主观上没有这种目的而是欺骗了女方,使女方陷入认识错误发生性关系,则在本质上违背了女性性意愿,客观上造成了女性严重抑郁后果,构成强奸罪。 这不变成买卖了吗?
用户94xxx25
用户94xxx25 6
2025-04-26 21:35
实话实说,中介靠谱的不多。
老白
老白 5
2025-04-26 16:53
回答逃避关键点。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5
2025-04-26 15:25
不知道
用户10xxx12
用户10xxx12 5
2025-04-27 17:09
很难理解,这里所谓的“非法取证”基本上没有刻意的人为干扰、摆拍与造假,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事实真相!这样真实客观的证据,为什么不能采纳为法庭证据?!换一个角度来说,难不成办案人员(比如便衣警察)在调查罪犯之前也必须要告知罪犯:我现在开始对你的涉嫌犯罪行为正式开始调查了哈!否则,调查结果无效!?这里可能还同时涉及一个取证主体资格的问题: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自然具有了法律授权的公职合法身份,而普通自然人,在未告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同时也能确保及时有效取证时,怎样获得合法的取证资格?否则“谁主张谁举证”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得到落实?更何况在取证这个环节,普通自然人本就天然处于劣势环境中。
Lewis
Lewis 5
2025-04-27 13:01
看完有点疑问:假如男的一开始的主观意识是奔着谈恋爱去的,然后发生了关系,但后面因某些原因又改变了主意才拒绝。那么回到一开始发生关系之前男的主观意识没打算骗她,是不是就不算错误的动机了?如果是以谈恋爱的事实为依据的话,那么这个恋爱要怎么谈?要谈多久?男的可不可以提分手等规范?因为谈恋爱它不像结婚可以领结婚证受法律的承认,它也只能算朋友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比普通朋友关系更好,那么这个恋爱的事实又该怎么认定?这都是我所疑惑的。

tb2029957_2013 回复 04-27 18:43
只看女方口述意见,你真觉得男方他姐的证据还不“充分”?

Lewis 回复 tb2029957_2013 04-27 22:55
男方的证据充不充分我不确定,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也不在庭审现场。我就是觉得它以男方事后拒绝“恋爱关系”这理由来判定是男方事前用于欺骗女方的“同意”的借口,是主观上的欺骗。我感觉有点唯心主义。毕竟男方也是人,思想随时也会改变,事前“同意”不代表事后也“同意”,在事后撤销了事前的“同意”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男方真的想要骗她,那口头答应也是可以的,没必要拒绝。因为“恋爱关系”也没有规范说要怎么谈才能算是在谈恋爱,毕竟每个情侣之间相处的方式都不同,怎么相处都行,这是我所不理解的地方

白哉
白哉 4
2025-04-27 17:58
我绝觉得男人就应该大度一点 明明一巴掌就能解决问题的关键 非要拿钱去谈判 一巴掌不行那就两巴掌 依次类推 我就不信女人真的都是练铁头功的。[并不简单]
晓风残月
晓风残月 4
2025-04-27 17:24
当你意识到时,就已经晚了。1.告你强奸判刑。2.告你家暴(冷暴力),判决离婚让你净身出户,并长期支付抚养费。3.等你3年有期徒刑出来后,再勾引你,上套后就告强奸,不上套就告你猥亵(蓄意报复)。兄弟,现在跑还来得及!
呵呵
呵呵 3
2025-04-26 17:02
法院判决没毛病!总有些人不学无术却幻想着自己的法律水平比法官高,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好大一块砖 回复 04-26 22:46
聂树斌拍着棺材板说对对对,你说的真对。

不熄 回复 04-26 18:23
法官判决也是根据法条判决,但法条有其局限性,不是所有的法条都合情合理,所以不合理的法条也一直在修正,对法条的合理性进行讨论没有什么问题。法条可不是死的

昵称很特别
昵称很特别 3
2025-04-27 17:10
太奇葩了,女方的录音叫证据,男方的录音叫非法取证[哭笑不得]
水`月
水`月 3
2025-04-27 11:19
多来些例子,不够。期待后续
神秘人
神秘人 2
2025-04-26 16:51
别跟女人发生关系好危险,
喜欢抬杠
喜欢抬杠 2
2025-04-27 15:05
这个案件如果在欧洲,也可以这样判吗?
抚琴弹奏
抚琴弹奏 2
2025-04-27 13:35
舆论必须起来了
晓哪个晓
晓哪个晓 2
2025-04-27 20:03
如果信息是真的,那估计99%的男的都有可能被判强奸。只要你对女的说过花言巧语事后没有实现都会被判
转遍中国
转遍中国 2
2025-04-27 08:51
妇女意志可以出轨,可以当小三,可以乱搞,这是不是违背了他们的丈夫、孩子、父母,的意志,要怎么补偿怎么给这类妇女定罪?

暗夜无星 回复 04-27 11:04
妇女无罪,就算她们出轨乱搞,生三个别人的孩子让你养,也无罪

天上流云
天上流云 1
2025-04-26 16:11
继续乱[赞][赞][赞][赞][赞]
用户10xxx10
用户10xxx10 1
2025-04-26 17:47
严谨的回答你:答案是可以起诉你的。不要笑,完全可以咨询立法委员会

Lewis 回复 04-27 23:50
那恋爱期间男方对女方说过我永远爱你,期间也发生过关系。假如相处了一段时间但到最后分手了,还是男方先提的分手,那么按照它这个逻辑来说女方是不是也可以以男方说过永远爱我,当时的“同意”是建立在他永远爱我的前提下才“同意”的,但是现在他不爱我了,是男方主观上欺骗我,这理由来起诉男方强奸??[捂脸哭]

用户15xxx52
用户15xxx52 1
2025-04-26 17:43
能一样吗?南昌的那个明显是想白嫖,坐牢活该!山西的这个明显和中介联手骗钱

azhongii 回复 04-27 10:09
别勾引的一方想白嫖?[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Lewis 回复 04-27 23:20
男的想要白嫖?那男的直接答应“恋爱关系”有什么损失?又不是答应要结婚。你告诉我啊

用户79xxx23
用户79xxx23 1
2025-04-27 11:43
性同意可以撤销,那10年能不能?20年能不能?30年能不能?
Danny
Danny 1
2025-04-27 17:50
性同意撤销这么精准了![微笑]
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1
2025-04-27 21:24
说真的女的就这么玩吧,再这样下去就没有人再为真正受到伤害的女性发声了
从前明月光
从前明月光
2025-04-27 22:46
特殊的无性婚姻可以基本完整诠释女性的性主权
收割者
收割者
2025-04-27 19:30
珍惜生命,远离女拳
月卡
月卡
2025-04-28 06:14
法律太倾向女人了。从来不考虑男人。🤦‍♂️无语
都是为了秀
都是为了秀
2025-04-28 05:53
小三们,high起来
睡鬼罗汉命踩沉
睡鬼罗汉命踩沉
2025-04-27 21:39
男方试了一下发现,配不上这样的奇葩不愿继续,结果证明,只有妖孽还能配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