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心机了吧!上海,一年近过六旬老汉在不顾家人反对的情况下,同小其6岁的女子登记结婚。不料结婚的第三个年头,女子就以“不给性生活”为要挟逼迫老汉为她在房产上设立居住权。老汉最终无奈应允,然而事后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女子竟直接翻脸,百般苛待老汉,老汉忍无可忍诉请离婚,法院:“离婚可以,但女方有权在房子里一直住到死!” (来源:海峡网、案件聚焦等) 上海现年62岁的徐达春(化名)站在法院外,盯着手中的判决书发呆。 三年前,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段自以为遇到真爱的黄昏恋,会以如此冰冷的方式收场。 故事回到2018年。独居20多年的徐达春经人介绍认识了50岁的蒋小倩(化名)。 彼时的蒋小倩温柔体贴,很快搬进了徐达春的婚前两居室。 恋爱一段时间后,蒋小倩向徐达春提出了领证结婚,却遭到徐达春姐姐和女儿的强烈反对——她们担心蒋小倩是盯上这套市值不菲的房子。 对此,蒋小倩红着眼眶承诺着“我不图房子,就想有个伴。”这让徐达春不顾家人劝阻,甚至断绝了与女儿的往来,执意领证结婚。 婚后第三年,蒋小倩突然向徐达春提出要在房产证上登记“终身居住权”,并以拒绝夫妻生活为要挟。 徐达春因单身多年,对于蒋小倩的这种威胁当然难以接受,无奈之下,他只得来到房产交易中心为其办理了终身“居住权”登记。 可拿到居住权后,蒋小倩的态度并没有好转,反而骤然大变,她明知徐达春对某类食物过敏,却故意在饭菜里添加;甚至对徐达春泼水、辱骂。 2022年9月,徐达春被迫搬到客厅睡沙发,半年后他再也忍无可忍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后,最终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但事情到这还不算完,蒋小倩又将徐达春告上了法院,请求继续在徐达春家居住,并要求徐达春每天在20点至8点的时间段内禁止进入卧室。 这也就意味着,徐达春在自己家只能睡在空间狭小的客厅。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前面已经说过,蒋小倩此前曾逼迫徐达春为其设立了终身居住权。 而且,根据《民法典》第366条和第367条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徐达春此前为蒋小倩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将居住权期限设定为终身,符合法律规定,蒋小倩因此获得了在徐达房产中合法的居住权。 由于居住权是相对独立的权利,即便两人离婚,居住权依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换句话说,哪怕是徐达春将该房产卖了出去,新房主也无权要求蒋小倩搬离房屋。 不过,存在着居住权的房子,大概率也没人会购买。 言归正传,徐达春还曾向蒋小倩出具了一则承诺书,载明即便离婚后,两人居住按照此前状况执行,也即蒋小倩居住在卧室,而徐达春则在客厅。 综上,有以上相关事实和依据,法院最终判决蒋小倩胜诉,其有权基于此前的安排继续居住在徐达春的房子内。 徐达春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打断牙往肚子里咽。 有人说,“蒋小倩实在是太精明了,一般人哪晓得什么居住权啊,这是早早的已经谋划好了吧,毫不费力为自己未来谋得栖身之处,不得不说其心思颇深!” 也有人表示,“居住权的设立明显不合理,徐达春是在婚姻内遭到对方威胁才不得已应允的,不应作数!即便作出,现如今,婚姻关系解除,居住权无效才对啊!”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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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4点赞】
我想我是海
自己设立的,为什么自己不可以撤销?
来过 回复 05-03 08:04
放屁。。。自己欠的钱,为啥自己要还一样的屁话。。。自己拉的,自己为啥不能吃回去一个道理。
用户18xxx42
离了婚还住在一起,很别扭,还有生命危险,女人不如搬出去住
用户10xxx23 回复 05-04 09:28
就是奔着房子来的.会搬吗
SP
就是自己蠢造成的
用户17xxx23
只有在婚姻存续期才有居住权,这类人民法典早有防范。
用户72xxx46
赠予居住权是以婚姻存续为前提的
用户10xxx11
我想当然认为所谓居住权是房子主人给的,只有房子主人死了,那就没人有权可以撤销,但房主人是应该随时可以撤销的,否则这法律就是不公平和不合理。
三农
现在女人很利害 男人要小心不要入坑
用户11xxx08
天天打,打到她自己搬出去
我心向阳 回复 05-03 09:32
打肯定报警啊,也不敢打
如风 回复 我心向阳 05-05 12:23
为啥不敢打,老男人年纪还大,你个小老奶敢BB?
上城俊锋
中国的女孩就是被这样的女人教坏的。
无悔青春
心机女
丁丁她爹
女人一开始就是有目的的,根本不是想跟老头过日子,这么大岁数了,应该出口气,可以把女人杀人了,为今后的社会增加一点警示和威慑!
龙刀2
停电停水,把东西全搬光,门窗也拆走,看她能住多久
用户10xxx12
不然图什么,图你老年不洗澡?
zhang_xinglon8
老头傻,本来几百快钱解决的事,偏要奉上什么居住权,吃大亏了吧。
丌元无边 回复 05-04 11:54
女人丢了贞洁自爱思想,希望离婚男人尊循终于第一段有孩子的婚姻,养好孩子与自己,让女人的放荡无处接手净化社会男女的自爱。
鸿雁
离婚时应解除居住权,不然不离!!!上当了
用户10xxx11 回复 05-04 08:51
起诉离婚的,不离不可能,一次不判等半年再上诉,绝大多数会判离
用户10xxx56
他自己可以撤销居住权
鸿雁
结婚才给居住权。
周福林
换成是男方,结局天差地远。
侧面
诈骗有理
随风
她想求死吗,敢安心住??
用户10xxx11
性也是一种资源……除非男人不要,不然无论家里家外,都要付出代价,没办法,也是自然规律。
用户13xxx91
把这个女人杀了,房子就还是老头的
rubizhou
所以有子女对老头嫖没意见
清风
窝囊废,打出去啊![抠鼻]
HongBo
中老年女人还能有爱情?都是利益,没告老头抢奸已经不错了。
王尚自生
为什么不在设立居住权时应附加若两人离婚时此居住权自然失效,便没有后逐的麻烦了。
逢年好大雪
直接杀了她,
花姨
人不死,不能更改吗
就在今天
年近过六旬,究竟是快六十呢还是六十多?小编你来解释一下
king
老汉设立的女子居住权有个前提,婚姻存续期间
悠哉的
“洗房”!
外比与贤
当今社会邪恶的女人众多!这老汉也是个渴鬼,非要结什么婚?高人早就说过了:男人离婚了就别再找人结婚了,半路夫妻不可能真心相待而过日子的!这老汉私心太重就是想要一个免费性生活伴侣,结果自己掉进坑里!反过来虽然你免费过了性生活,但最后的成本太高了!
红浔
神经病吧,
用户10xxx85
骗子心毒计
用户59xxx79
两居室房、一人住一间不可以吗?为何住客厅?
用户10xxx86
心机女
玉儿
人心叵测人性狡诈防不胜防啊!
用户16xxx10
给你居住权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你既然选择离婚理所当然应该终止,要不然岂不是白嫖?
用户11xxx69
女的心机很重。
用户13xxx58
这女人就是直立行走的猛兽
用户16xxx79
一切都应以司法解释为准,不然的话就是全国人大通过废除该条例才行。
胖舅
没毛病,该!
用户13xxx12
什么狗屁文章?不是两居室吗,怎么会住客厅,你们还看的津津有味……
用户15xxx61
什么样的人都有,我是指这个男的,太软弱了。强硬一点的,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yahao
小编不给无力的老人弄,还要房子
二郎
女人以后还要带几个野男人同住,搞点大动静,天天恶心你,逼你搬出去,一人独占,好不潇洒!色老头死去吧 哈哈哈
云水禅心
不管男女,决不能跟有心机的人结婚,不然坑死自己。
青年宊级手
都遣责人家“心机女”,怎么没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一个六十多岁的人,居然还能被人以性生活要挟,也真是活久见了!
用户10xxx90
这老头真是蠢到家了。没法说。
悠闲的鱼
遇人不淑
都挺好
这个男人是典型的:没有金钢钻,专揽瓷器活。
简单快乐的羊
还是想办法让这个女人消失
山中隐士
该女子已经暴露出谋财的心思,男子本该当即离婚,居然还答应她的要求,只能说脑子不行了。
用户11xxx34
人才
快乐的小老虎
房产证上哪有这一肮脏项?
用户10xxx74
这种想嫖又不想花钱的事真的很多啊
财来自有方之星汉灿烂
处心积虑呀,,,老头管不住自己,怨谁呢。明知陷阱,不听劝,一大把年纪还领什么证。。
千里马
早就说过,不想活痛快了,就去找个老寡妇结婚,保证你活不了几天的!
用户10xxx49
你们这些龟孙子报道出来是想证明什么?
leon
来嘛,互相伤害!等有一天,让你陪着我走!
用户13xxx93
把房子卖了呗
用户10xxx35
当她要求加居住权之前就应该果断离婚。。
皇马
哎,对呀!人老了,多活一年又有什么意思!老头房子作为遗产留儿女吧!
山中隐士
改女子意见露出谋财的心思,男子本该当即离婚,居然还答应她的要求,只能说脑子不行了。
用户10xxx31
活该,哈哈哈
参商
誰發明的居住權??
愚夫
傻老头百花丛中不香嘛活该输
被门缝夹的感觉真好
死,很容易的
用户18xxx85
这个老畜牲活该。
呆地(世説新語)
自作自受…
用户10xxx32
忍无可忍的时候,就容易一起归西
陈天华
小心喜提监狱大学缝纫机专业本硕连踩资格!!!活到老踩到老是也!!!
天涯孤客
管不住裤裆的代价
俊哥
又一出风流债惹的祸……
如风
法官应该去考法考。被威胁的居然还成立?另外问一句,现在判咋不是越老越有理呢?女拳法官?
云水禅心
国家应把永久居住权撤了,防止居心不良的人钻法律空子。两人结婚后自然有居住权,离婚了就没有永久居住权一说。同时,也告戒男女,远离有心机的人,不然会坑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