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少年兄妹路边捡到一部手机,担心失主着急,就不顾天气炎热,坚持在原地等待失主

代码诗人 2025-05-03 13:11:48

湖南,少年兄妹路边捡到一部手机,担心失主着急,就不顾天气炎热,坚持在原地等待失主,失主见手机失而复得,心里非常开心,笑着说了声“谢谢”就转身离开了。网友:你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不应该鼓励一下孩子吗? 据河南都市频道5月2日报道,男子趁假期带兄妹俩出门游玩,两个孩子大概在10岁左右,一路上开心地又蹦又跳,男子还一边走一边拍着视频,记录孩子成长的美好瞬间。 “看,那边有一部手机!”妹妹突然指着不远处大声叫道,哥哥眼疾手快,立马上前把手机捡了起来。 “咦,还真是一部手机。”哥哥拿着手机在爸爸面前晃了晃,惊讶地说道。 他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人在低头寻找,于是便又向男子投来恳求的目光:“爸爸,丢手机的人一定非常着急,说不定很快就会回头寻找的,我们能不能先不要走了,在原地等等再说。” 妹妹听哥哥这么说,站在边上也兴奋地拍起手来。 男子见兄妹俩都这么有爱心,他心里自然不会反对,但孩子毕竟还小,今天天气又这么热,万一一时半会等不来失主,他们能一直坚持等下去吗? 男子虽然这么想,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扫孩子的兴,而应该给孩子更多的鼓励。 于是,他便先肯定了兄妹俩的做法,然后又拍着他们的肩膀说:“你们从小就这么懂事,将来一定都是爸爸的骄傲!” 见爸爸这么夸自己,兄妹俩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们并排坐在路边,开始耐心地等待起来。 不一会儿,兄妹俩的额头都冒出了细小汗珠,但他们只是习惯性地用手擦了擦,并没有站起来想要走的意思,男子见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有耐心,他既欣慰又感动。 大约过了20几分钟,失主的手机突然响了,原来,是失主发现手机丢了后,借了别人的手机拨了自己的号码。终于找到失主了,兄妹俩激动地跳了起来。 又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一位50多岁的阿姨急匆匆朝兄妹俩走了过来,见手机失而复得,她眼睛都发光了,尽管这样,男孩还是有点担心,万一手机被冒领了,那岂不是好事又变坏事了? 直到看到对方刷脸开机后,男孩才放心地把手机交给了她,看得出来,阿姨拿到手机的那一刻真的是很开心,她笑得连嘴都合不拢了,她笑着对兄妹俩说了声谢谢,就拿着手机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不用谢!” 男子把视频发出去后,评论区一片质疑声: “失主轻飘飘的转身,太对不起孩子真挚的爱心了,也许一根棒棒糖,孩子就会自豪感满满。” “一声谢谢,转身就走,也许这样做也没啥毛病,但还是好象缺了点什么,和兄妹俩相比,这位失主太差劲了。” “这阿姨太不懂得感思了,孩子做好事就应该得到奖励,哪怕是一根冰淇淋,你这样说声谢谢,头也不回地走了,会寒了孩子的心。” 1、如何看兄妹俩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兄妹俩捡到手机后,决定在原地等待失主来认领,他们这样做是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的。 因为孩子还小,所以如果天气炎热不适合在原地等待失主来认领,那家长也可以建议孩子去就近的派出所,把手机交给帽子叔叔保管。 2、阿姨只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她这样做有错吗?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事件中,虽然兄妹俩在原地等了半个多小时,可能对他们的游玩行程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因此而导致经济损失。 因此,从法律上来说,阿姨拿到手机后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并无过错。 但从感情上来说,阿姨这样做确实有点不尽人情,特别是在对方还是两个孩子的情况下,就更应该给予一些奖励,让孩子也自豪一把。 3、如果兄妹俩捡到手机不愿归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如果兄妹俩捡到手机后不愿归还,那阿姨是有权要求其返还的,倘若手机因此被损坏,阿姨还可以要求赔偿。 由于兄妹俩大概在10岁左右,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其行为造成的民事责任应由监护人(父母)承担,包括返还手机、赔偿损失等。 虽然因为年龄的关系,就算兄妹俩拒不归还手机,也可能无须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但家长会被责令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把孩子送工读学校。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河南都市频道-2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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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2

用户10xxx32

5
2025-05-03 22:56

买几顺糖也可以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3
2025-05-03 20:00

这样的人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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