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大德了!”4月30日报道,江西景德镇,一女子开着20多万的车到到服装店试衣服,结果因为生理期弄脏了4条裙子,店主要求女子将裙子全部买下,没想到,女子拒绝购买,还让店主把衣服拿去清理,卖给别的顾客,店主接下来的举动引得不少网友点赞! 4 月 29 日,风和日丽,正适合出门逛街,一位女子开着价值 20 多万的车,优哉游哉地来到景德镇的一家服装店。 进店后她穿梭在挂满裙子的衣架间,精心挑选起来,很快她挑中了几条心仪的裙子,拿着就进了试衣间。 本以为是一次愉快的购物体验,可谁能想到,意外突然降临,女子试穿过程中,由于正处于生理期,一个不小心,血迹弄脏了 4 条裙子,当她拿着裙子走出试衣间时,店主瞬间傻眼了:崭新的裙子上,那显眼的血迹格外扎眼。 店主也是个实在人,看着被弄脏的裙子,无奈地提出,希望女子能把这 4 条裙子买下来,毕竟这样的裙子清洗后,大概率也很难再卖出去了,对于小店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可女子却不乐意了,她觉得自己不是故意的,凭啥要买下裙子?她提出,愿意出清洗费,还大言不惭地让店主把裙子拿去清理,卖给别的顾客,这话说出来,可把店主气得不轻。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谁也说服不了谁,店主心想:“我这开店做生意,本小利薄,遇到这种事,我也很无奈啊,你弄脏了裙子,总得给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吧。” 女子却觉得:“生理期弄脏裙子又不是啥天大的事儿,我愿意出清洗费,已经够意思了,凭啥非要我买下来?” 无奈之下,店主选择报警,希望警察能帮忙协调解决,警察赶到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开始从中调解,一番沟通后,店主表示,看在女子不是故意的份上,4 条裙子打最低折扣,500 块钱卖给她,可女子依旧拒绝,坚持只出清洗费,这态度,让店主彻底寒了心。 事情到这儿还没完。店主一怒之下,把这件事的经过发布到了网上,瞬间引发网友热议。网友们纷纷站出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大部分网友都站在店主这边,直呼女子 “缺大德了”。网友 @正义小喇叭 留言:“弄脏了别人的东西,影响二次销售,按道理就得赔偿,这女子太没担当!” 还有人吐槽:“开着 20 多万的车,连几百块钱的裙子都不愿意买,太抠了吧!”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在明知自己处于生理期的情况下,试穿裙子时理应更加小心谨慎,做好防护措施。 但由于她的疏忽,导致四条裙子被血渍污染,无法正常销售,给店主造成了经济损失,从法律层面来讲,女子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即便女子愿意支付清洁费,然而裙子上的血渍并非普通污渍,即便清洗,也难以消除消费者对其卫生方面的担忧,显然这会影响裙子的二次销售,导致裙子的价值大幅降低。所以女子按照裙子的价值进行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面对网友的指责,女子也不甘示弱,她选择报警,理由是店家公布此事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店主则坚决否认,称只是陈述事实,并未透露顾客信息,最后,民警接警后前往现场进行协调,但现场协调无果,当事双方表示会到法院去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场纠纷。 这起事件,给所有消费者和商家都提了个醒。消费者在享受购物服务时,也要多些理解和担当,不小心造成损失,该赔偿就得赔偿;商家遇到问题,也要冷静处理,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站在哪一边?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
“缺大德了!”4月30日报道,江西景德镇,一女子开着20多万的车到到服装店试衣服
文史充点站
2025-05-05 1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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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66
店主做的对,不讲道理或违法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公布于众?
用户10xxx34
警察是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