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见朋友困难,二话不说,就借给朋友200万,不料朋友7年不提还钱的事,男子联系他,他视而不见,导致男子生活艰难,只能靠卖黄金首饰度日,连房贷都还不起了,女朋友也和他分手了。他痛苦地说道:如果不借这笔钱,我跟他还是兄弟,现在连兄弟都做不成了。
据风芒新闻5月6日的报道,胡先生回想起7年前借钱的事情,就难受得彻夜难眠,那可是200万元啊,他却被兄弟坑得好惨啊!他的思绪又回到了7年前。
那时他和朋友的关系非常好,情同手足,那时胡先生也混得风生水起,生意成功,朋友真诚,生活美好。
他总是隔三差五,呼朋唤友,一起小聚,喝喝小酒,打打牌,偶尔开车出去兜兜风,日子过得潇洒而又充实。
那时他手上钱也宽裕,总会囤一些黄金手表,他没想到有朝气一日,他要靠卖这些黄金手表度日,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借钱给朋友了。
当时有一个朋友跟他说,他生活非常困难,需要200万来改善遇到的困境。
平时胡先生和这个朋友的关系就格外的好,他们总是有出路就一起闯,有困难就一起担。
既然朋友这么需要钱,胡先生觉得自己反正有来钱的路子,虽然朋友借的钱有些多了,但也是在他所能承受的范围内。
他二话不说,直接就给朋友借了200万,朋友客客气气的,一声老兄,一声老兄地谢着,胡先生更是觉得自己帮了朋友一个大忙,只希望朋友赶紧渡过难关,大家又可以一起享受生活的美好。
可他没想到,他将200万借给朋友之后,他和朋友之间的关系疏远了,那是从朋友借钱的期限到的那一刻开始的。
胡先生和朋友是说过还钱的日期的,在没有到还钱日期之前,胡先生丝毫没有怀疑过朋友会不还他钱的,根据他们多次的聚会,他对朋友的为人了解地很清楚,他知道朋友不是那种不讲诚信的人。
可还钱日期已到,他怀疑自己了,朋友竟然对钱的事情不提一个字,并且在胡先生邀约朋友出来喝酒小聚时,朋友却找借口不出来了。
胡先生有所察觉了,一开始他觉得朋友之所以不敢来喝酒吃饭,他觉得朋友可能是困境还没有解决,还不能还他钱,所以不好意思来喝酒。
他没有太在意,他确实也还没到很缺钱用的时候,他依然一如既往约朋友出来吃饭喝酒,只是胡先生有所发现了,朋友与他的关系不如往日了,胡先生顾及朋友的面子,没有提钱的事情。
他只想着让朋友再缓一缓,可这一缓就缓了7年,这7年来,朋友还是不提还钱的事,胡先生着急了。
虽然七年前他过得很风光,但人生总是起起落落的,曾经风光一时的胡先生,现在也遇到了困境。
他向朋友提起了还钱的事情,没想到朋友竟然不回他信息了,也不告诉他现在遇到了什么情况,反正就是一问三不回。
这下胡先生头都大了,他的房子是要每个月还钱的,他身上已经没有钱了。
为了度日,他只好将7年前买的黄金手表卖出去,换取了10来万元,赖以度日。
但是现在他没有还房子的钱了,女朋友因为他生活遇到了困境,也和他闹矛盾了,最后也分道扬镳了。
胡先生想到这些,又承受着还房子钱的压力,他真的是怎么睡也睡不着。
他都40岁了,还不起房子钱,房子就没了,将要结婚的女朋友,说走就走了,他再找一个太难了。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借了200万给朋友所导致的,如果没有借这200万,他和朋友还是兄弟,不至于现在联系都没有回应,也不至于现在没有了女朋友,更不至于还不起房子的钱。
现在他只有一个要求,朋友能够站出来,说出他遇到的困境,他们俩一起面对钱的事情。
胡先生借了200万给朋友,这笔钱朋友不管如何都是要还的,因为这属于借款并不属于赠与。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这表示,在借款期限未明确或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是朋友也好,亲戚也好,不管是谁,都要有诚信的精神,要说话算数,只有借钱还钱,才会再借不难。
那么你觉得胡先生还能和朋友和好如初吗?(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风芒新闻-2025.05.06)